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造林

第三节 造林



               第三节 造  林
  国营造林
  本县自1958年建立国营林场之后,每年都营造人工林,并对疏林地进行更新造林。1958年~1965年,造林15,990亩,其中迹地更新7,917亩;1966年~1974年,造林232,340亩,其中迹地更新120,510亩;1975年~1981年造林157,028亩,其中迹地更新 6,459亩;1958年~1981年共造林405,358亩,其中迹地更新134,886亩,保存面积170,000亩,保存率为42%。
  丰乐林场是全县建立最早,造林面积最大,成绩最显著的单位。该场1958年之后陆续营造的人工林,1973年已郁闭成林,同年开始三次间伐,出松木杆 800立方米,产值13万元,1977年将落叶松、樟子松 1,000亩改成人工母树林,现此母树林亩蓄积12立方米,平均树高13米、胸径12厘米。早年栽种的成树1971年已经出第一代种子,育苗造林、繁育出新一代林木。此场现留存人工林26,000亩,价值人民币750万元,是建场以来投资的4倍。其它林场亦都在荒山、采伐迹地上进行了更新造林,最近几年都开始间伐利用。全县国营林场已营造的人工林成林65,370亩,活立木总蓄积 116,161立方米。人工林树种主要是落叶松、樟子松、红松。各国营林场均建有苗圃,苗木自给,余提供给集体造林。
  社会造林
  社会(包括集体)造林从建县后始,由零星植树发展到成片造林,由四旁绿化发展到营造农防林,由营造一般的用材林发展到营造速生丰产林。育苗、造林同时抓,相辅相成。1955年后进行干线公路绿化。1963年各公社建立林业工作站。建站初期,造林工作尚未受到重视,所获成果甚微。1974年后,集体造林工作获得较大发展,是年掀起了社、队办林场、建苗圃的高潮。到1979年集体造林已达12,860亩,其中农田防护林带315条,236公里,2,900亩;绿化林9,060亩;绿化村屯56个,干线及公社公路370公里实现绿化;用材林6,800亩。到1981年末社会造林(主要是集体造林)达到:
  平原绿化已完成农防林主林带2,000条,副林带1,400条。
  绿化河流总长163公里,占总长度74%。
  绿化渠道总长110公里,占总长度100%。
  三级公路总长1,235公里,全部实现绿化。
  宅旁绿化6,900户,占总宅数的20%。
  库、塘、泡绿化10个,占总数20%。
  绿化村屯190个,占自然屯数88%。
  农村大队林地保存面积71,948亩,用材林21,384亩,防护林37,089亩(水保林 7,061亩),农防林14,073亩,护村林6,192亩,经济林5,023亩。苗圃面积4,485亩。
  无论是国营造林,还是社会造林,都有造林面积大而保存面积小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造林质量差,成活率低,管护跟不上,保存率更低。国营造林1958年~1981年累计 405,358亩,而保存面积只170,000亩,保存率 41.5%。建国至1981年社会造林累计487,354亩,保存面积不足80,000亩,保存率16.5%。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营造的人工林仅保存15%左右。有的造林地块,反复造林,“几代同堂”,还是不能郁闭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