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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52年在县农业科内设一个畜牧管理干部抓畜牧工作。1954年建立县畜牧兽医总站,编制10人,为农牧业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农业科,专门负责全县畜牧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1960年撤销集贤县制时,由双鸭山市政府在福利屯设立双鸭山市畜牧局,下设畜牧、兽医、秘书等科,另有一个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郊区办事处不另设畜牧管理机构。
  1962年集贤县制恢复,县农业科下辖畜牧兽医总站,全面负责畜牧生产管理和防疫治疗等工作,代行畜牧行政管理机构职能。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畜牧工作则由县生产指挥部统一管理;1968年成立畜牧革命委员会;1973年县农业科改为农牧科,下设畜牧股,编制 3人。1978年县委决定将农牧分开,单独设立畜牧科,下设秘书股、人保股、知青股,另设畜牧兽医总站(亦为科畜牧股)、兽医卫生防疫站、家畜繁育改良站。家畜疫病防治院和种畜场,12个公社均设畜牧兽医站。1981年共有畜牧兽医人员124名,其中:畜牧兽医师7人,助理畜牧兽医师19人,技术员37人;另有大队畜牧兽医人员 250名。全县初步形成以畜牧兽医站为骨干、大队畜牧兽医员为基础的养、繁、防、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