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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田间机械化

第二节 田间机械化


 
               第二节 田间机械化
  本县使用农业机械,自1951年双轮双铧犁、马拉十行播种机、马拉摇臂收割机之试点、示范、推广始。是年,沙岗乡小敏甲村刘文斌互助组(今沙岗公社先锋大队),和比其稍后的集贤乡保安村徐连生互助组、升昌乡孙义互助组,同为本县在全省最先使用马拉农具之互助合作组织,并获显著增产效果。因此,省、县多次在小敏甲村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在群众中示范,对全县乃至全省农业机械化都起到了推动作用。1952年前农业机械的田间应用,仅限于小部份小麦播种、收割和土地耕翻。1952年新式农具又增加了钉齿耙,铲趟机和场上小型脱谷机。全县新农具达到 108台(件),推广到18个互助组,应用项目又增加了耙地、中耕和脱谷等应用项目。1953年始又有轮式拖拉机8台(热特—25型),然多用于运输等非田间动力拖带。
  1954年农业机械化步入新的发展阶段,拖拉机拖带农机具投入田间作业。全县大中型拖拉机达到23混合台(核25.6标台)。机引农机具48台(件),1955年马拉农具增加到330套、2,660台(件),全县基本上铺开,旧式农具渐为新式农具代替。大中型拖拉机亦有所增加,机引农机具发展到82台(件),当年春、秋翻地计140,030亩,占应翻地面积30.7%,机播面积82,500亩,占总播种面积8.7%,机收面积55,845亩,占应收面积5.8%,开荒 8,205亩、其他田间作业17,265亩。以拖拉机为动力,拖带农机具完成作业量为11,750标准亩,田间工作量仍然很小。
  1956年至1959拖拉机和机引农具的数量继续增长,田间作业项目扩大,作业量不断增加。到1960年,全县拖拉机75台(146.3标准台)农机总动力4,355马力,机耕作业面积近 10%。国产东方红54型链轨车开始投入田间作业,机引农具达 243台(件),作业项目包括翻、耙、压、中耕、起垄、脱谷、收割、田间运输等项,田间机耕作业量达60,450标亩。
  1960年后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尤为迅速。到1968年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已达124台 (524标台),农机总动力9,590马力,机引农具 659台(件),机车数量是1960年的1.65倍,机引农具是1960年的2.71倍。田间作业项目在五十年代末期之基础上,又增加了运输、排灌、起垄、扣种等项目,田问作业达60万标亩,机械作业面积达到 30%,并相继引进手扶拖拉机、悬挂式垄作七铧犁和联合扣种机。此后,农民渐渐摆脱过去的“犁后喘”(机车为动力,人扶犁起垄中耕),变为“犁后乐”。
  拖拉机大量投入田间作业(此间 76%的应耕翻土地是由拖拉机承担),对打破原多年形成的犁底层、加深耕层、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取得一些效果。然而此前只注重机耕面积数量的增加,忽视农机具配套和机耕作业与农业技术的结合;出现新的犁底层;各项作业脱节,机具压地次数增多等问题。
  七十年代后,投入田间农业机械数量猛增。1976年全县大中型拖拉机为 326台,农机总动力36,157马力,全年完成114万标亩工作量,机耕面积达到65%。各项机械田间作业所占比重是:翻地80%,播种50%,田间运输50%,中耕 70%。到1981年,全县已有大中型拖拉机768台,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74,012马力,其中农用载重汽车 6台,645马力,机引农机具2,318台(件)。尤其注重机具的配套及与农业技术的结合,改连平翻为松、翻、耙结合,大面积推广了垄沟深松,浅翻深松,深翻搅垄,垄底深松,深松播种,深松施肥等技术。在耕作制度这个有机配合的技术整体中,初步形成耕作、栽培、农具“三位一体”。其中1976年本县农业机械发挥作用最佳,作业量最大。此后由于受自然情况影响,机耕作业面积有所下降。
  按农业机械拥有量而论,特别是近几年,完全可以实现更高程度的机械化作业,然因部份低洼地机车经常进不去地,机车完好率低;部分机车,特别是一些轮式车未投入田间作业,加之部份农机具不配套;从而限制了田间作业量的增加,形成农机拥有量与机耕作业面积极不协调的局面。
             农村人民公社拖拉机田间作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