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外贸第一节 外贸 第一节 外 贸
随着工、农业及其它商品经济的发展,1963年我县开始生产少量的对外出口商品。同年向摩洛哥、坦桑尼亚出口金鸡牌四股叉两万把;1964年向越南民主共和国出口铡草机两台;1972年开始对外出口白瓜籽、猪肠衣、猪鬃毛、公鸡三把毛、香鼠皮、麻绳头等土畜产品,年出口金额12万元左右。这一时期,因外贸出口量很小,都是厂家与省外贸局直接办理业务手续和结算。1972年开始,在县供销联社内组建外贸组,工作人员4名,负担全县外贸工作。
1974年10月,经合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集贤县对外贸易科。现科内设工矿产品出口、秘书两个股,共有干部13名。
1975年建对外贸易转运站。为方便对外贸易业务,1979年 3月成立集贤县对外贸易公司,与外贸科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科长兼公司经理。1979年 8月建立对外贸易公司土畜产品收购站(收购出口畜产品)。1980年5月外贸转运站改为对外贸易公司粮油食品收购站(收购出口粮油食品)。
对外贸易机构建立后,加强了与省、地外贸部门的联系,比如经常走访有关口岸,参加全国各地出口商品交易会,了解国际市场的需求、变化情况;深入社队和工厂企业,摸清货源,宣传扩大出口的意义;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积极建立出口商品基地等,从而促进了本县外贸事业的发展。
1974年开始到1981年末,生产出口产品的厂(场)家由 4家增加到31家,已有62个品种对外成交 (其中亚麻、水飞蓟、貂皮、人参、蜂蜜、黑木耳、五味子及工艺、轻工产品等23个品种,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增加的)。
附:历年出口成交商品品种表。
随着对外出口品种、数量的增加,经营管理的改善,经济成果不断扩大。1974年前出口均为12万元。1974年到1981年,八年出口额平均为115.9万元。出口额最高的1979年出口额为332.6万元。八年总计为国家创汇526.9万美元(1.76元人民币合1美元)。1980年开始实行外汇留成。1980、1981两年县得留成5万元。
1979年开始,本县出口商品与口岸直接结算,到1981年三年间获利润110,950元。
1974年后,历年外贸经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县出口商品,已销往越南、坦桑尼亚、日本、西德、加拿大、新加坡、马来西亚、摩洛哥、巴基斯坦等十几个国家和香港、澳门地区,凡出口成交商品均信守合同,按期交货,外商普遍反映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