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市贸易
第三节 集市贸易
第三节 集市贸易
本县自伪满时期至1956年,集贤、福利、升昌、太平等集镇均有集市贸易市场,上市品种繁多,有柴草、粮谷、糠麸、蔬菜、鱼、肉、蛋、家禽、牲畜、山产品等。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各地集市贸易市场一度关闭。195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恢复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的指示,恢复集市贸易。1958年“大跃进”公社化”中又被取缔。1958年和1962年,中央分别发布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 (即十二条) 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60条》,集市贸易重新恢复,但上市品种只限于蔬菜、山产品、蛋、禽、猪羔等少数品种,市场萧条冷落。“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割“资本主义尾巴”,取缔了集市贸易,人们只好在黑市上交易,价格昂贵,1972年每头大蒜达到一角钱。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经济开始恢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政策逐年放宽,自由市场开放,集市贸易迅速复苏。1979年开放了集贤、福利、升昌、兴安等处贸易集市,1980年又在福利镇开放了大牲畜专业市场。县城福利镇的集市贸易市场,从早到晚人群熙熙攘攘,摊床排列不断,呈现一片繁荣景象。上市商品数百种,由各种蔬菜、肉、蛋、鱼、肉面熟食、家禽、家畜,到各种粮谷、糠麸、木器家俱,无所不有。参加集市贸易者有农民,也有城镇居民、手工业者和小商贩;许多集体企业、国营商业单位也在集市上开设摊床,商品成交额不断增长。集市贸易起到了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作用;方便了群众,满足了城乡需要,活跃了城乡经济,促进丁农副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