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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县妇女联合会

第三节 县妇女联合会


 
               第三节 县妇女联合会
  妇女联合会原名为民主妇女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妇女的群众组织,1946年集贤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成立。
  1949年1月10日至12日,召开集贤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312名代表出席会议,选举产生县妇联委员5名。
  1954年12月26日至28日,召开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 459人,其中正式代表168人,列席代表291人,选举产生7名妇联委员。
  1956年12月25日至28日,召开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348 名代表出席会议,选出县妇联委员27人,执委7人。会议选举史桂岚为出席省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
  1960年,集贤县制撤销,划归双鸭山市,县妇联改为双市郊区妇联,1962年县制恢复,双市郊区妇联又改为县妇联。
  1964年5月31日至6月2日,召开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330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号召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大学解放军,促进妇女革命化,为争取农业大丰收和社会主义建设新胜利贡献力量,选举产生执委7名。
  1965年11月16日至20日,召开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 358人,其中正式代表307人,列席57人。 会议号召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政治,活跃基层,促进妇女工作革命化。会议选举产生县妇联执委19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妇联组织停止活动,1967年县革命委员会建立后,县妇联的工作纳入政治部下设的群工组。1973年恢复县妇联。
  1973年3月6日至8日,召开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557名,会议号召高举“九大”团结胜利的旗帜,努力作好妇女工作,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而奋斗,会议选出县妇联委员31人,常委 7人。选出史桂岚等11人为出席省妇女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刘桂清等51人,为出席地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
  1976年 8月15日至18日,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与共青团第九届代表大会、贫下中农第四次代表大会同时召开,360 名妇女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号召认真学习,深入批邓,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为建设大寨县而奋斗。会议选举县妇联委员31名,常委9名。
  1981年4月17至20日,召开了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382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号召认真贯彻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努力作好新时期的妇女工作。会议选举县妇联委员29名,常委7名。
  各级妇联组织始终围绕中国共产党的各个时期中心工作,开展各项适合妇女特点的工作。1947年配合土改,动员妇女争取彻底翻身解放;1950年动员妇女帮助整社、建社,走合作化道路;1955年后,由于集体生产范围扩大,多种经营增加,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学习,钻研农业技术,涌现出妇女技术员986名,新式农具操作员200名,全县有24,940名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57年后,在全县组织许多铁姑娘队、“三八”战斗队、“三八”养蚕、“三八”养猪和“三八”育苗小组。1958年为解放妇女劳力,大办托儿所120处,托儿组260个,2,191 名孩子妈妈参加生产劳动。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妇女工作陷于瘫痪状态。1973年妇联组织恢复后,工作立即活跃起来,组织26,000名妇女同男子一样参加农业生产;除此还参加养殖、编织、采集山产品等副业生产劳动,全县共有妇女家庭副业户 270户。1976年后,妇联组织每年在“三八节”都召开表彰奖励大会,对“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五好个人、五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都给予奖励。到1981年全县共奖励先进妇女 2,000多人,其中1981年奖励先进集体86个,“三八”红旗手 396人。评选出席地区先进妇女集体、个人代表共26人,出席省先进集体、个人代表18人,1978年沙岗公社社农丰大队潘淑珍被选为出席全国的“三八”红旗手。
  县妇联为提高全县广大妇联干部的素质,自1975年以来,每年都举办一期社、队、街道妇联主任短训班,每期达 260人。主要学习妇女工作业务,同时学习科学种田和妇幼保健知识,交流工作经验,使广大妇联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全县妇女经过不断的努力学习,才智得以充分发挥,作用越来越突出,政治地位越来越高。
  1956年全县有妇女党员198名,1966年有575名,1976年有1,041名,1981年有1,062名。1972年全县有妇女干部1,962人,科级女干部有1人,副科级女干部7人;1976年有县级女干部1人,科级女干部1人,副科级女干部7人;1981年县级女干部 1人,科级女干部2人,副科级女干部7人。史桂岚、马桂荣、潘淑珍、王桂兰分别被选为地区妇代会委员,副县长史桂岚为省一、二、三、四次妇代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