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群团
第二节 群团
第二节 群 团
一、协和会
日本侵略者妄图永远霸占我东北,达到其长期统治与奴役东北人民的目的,于1932年 (大同元年) 建立伪满洲国协和会;1936年(康德三年)改为“满洲帝国协和会”并规定凡年满21岁的男子均为会员,妇女均为其附属的“妇女会”会员,15岁至20岁的青年均为协和会附属的“青年团”团员,10至14岁的少年均为其附属的“少年团”团员。《满洲帝国协和会章程》的主要内容是:“满洲帝国协和会者,乃唯一永久且举国一致之实际组织体,与政府表里为一体。
一、建国精神之发扬。
二、民族协和之实现。
三、国民生活之向上。
四、宣德达情之彻底。
五、国民动员之完成。
藉此以实现建国之理想,而期创造道义之世界也。
这个纲领颁发后,富锦县及所属各村于康德五年(1938年)分别建立了协和会机构,并委任会长、主事和书记。
集贤镇协和会建于康德五年(1938年),由富锦县支会委任杜克晏为主事,丛子俊为会长,王者兴为书记。
永安协和会建于康德六年(1939年)春,会长赵洪彬、副会长陈久余、外有 9名地方士绅为常务委员,书记先后由陈松岩、宫贺勤、刘玉堂、马永林等人担任。
兴安协和会建于1939年,会长刘玉科。下设会务办公处,共有5名公务人员。
沙岗协和会建于1938年,会长杨金生(日本特务)、副会长许子敏、姜凤鸣(特务);下设青年行动队,姜凤鸣兼任大队长,有队员30余人。
太平协和会建于1938年,会长1人,公务员3人。
腰屯协和会建于1940年,正副会长各1人,公务员3人。在康德八年(1941年),各村公所都分别建立“青年团”、“少年团”和“妇女会”等“协和会”领导下的各种组织。并令青、少年佩戴团员袖标,组织军事训练和勤劳奉仕,为伪满洲国培养“第二代国民”。
协和会并非把握实权的政治机构,实是日本侵略者豢养的政治鹰犬。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活动曾相当频繁、嚣张,除大肆宣传“大东亚新秩序”、“大东亚共荣圈”、“日满一德一心”、“皇军必胜”等,借以迷惑人心,麻痹人民斗志外,还监视官吏的言行,协助警察、特务搜捕“思想犯”和“浮浪者”,催逼老百姓出劳工,催要“出荷粮”等。对老百姓张口骂、举手打,比警察、特务还厉害,确实是与“满洲帝国政府表里一体”了。因此,人民群众背地称其为“蝎虎坏”!集贤镇协和会的教官张春喜,在训练青年时,打人骂人,勒索青年财物,民愤极大,东北光复后,被老百姓活活打死。
二、商会
商会是以图谋发达工商业、发展贸易、增进工商业福利为目的的各营业商的群众组织。
集贤镇商会始建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十二月。当时全镇有营业商户80余家,有45家加入商会为会员。此会是按“中华民国商会法。建立的。由会员推选亨武杂货铺经理武连璋 (字子珍 )、芝记杂货铺经理李品芝和万盛源烧锅经理万喜廷等三人为常务委员,武连璋为主席。并推选德源东杂货铺经理陈丙南等11人为执行委员。同时推选 5名监察委员,以监督商会执委会的工作。会内设立两人为专职办事员,负责督促各商户缴纳税金,招待外来官吏、安排募捐等事宜。
伪满洲国康德七年(1940年)商会又按“满洲帝国商务会法”改组,定名为“商务会”。经各营业商推荐,商务会会员选举由武连璋任商务会会长,万喜廷为副会长,直至“九三”光复。
武连璋在集贤镇内倚仗日本侵略者和伪警察势力,欺压各商户,连其亨武杂货铺的“柜腿子”也仗其主子势力欺压和勒索各小商户,各户唯恐得罪商务会长,营业难以维持买卖倒闭,经常给武连璋进贡,武连璋因民愤大’在县政府建立后,反奸除霸时,被群众斗争打死。
三、道德会
道德会是“九一八”前民国时期由民间发起的,主要宣讲封建道德,劝人为善,孝顺父母公婆,邻里和睦,团结亲友等。是以教化、劝善为宗旨的民间组织。因其宗旨与协和会的培育民众具有“尊重礼教、乐听天命”的精神相吻合,故被协和会利用。到1937年后,伪满洲国省、县、村(镇)各级都成立了这一民众组织,隶属于协和会。道德会的会长,由地方士绅出任,专门管理道德会务,举办讲习会,吸收民间妇女参加,由讲道者讲《圣经》、《孝经》,向妇女进行“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忠、孝、节、义和乐听天命等封建道德教育。凡参加道德会为会员者,不准食鸡鱼肉等荤物,常年吃素。有的道德会还创办义学,吸收青少年男女入学,学《圣经》、《孝经》和文化课。
1933年至1940年间,道德会先后在各集镇(村公所驻地)建立。最早建立的是兴安道德会,1933年建于现兴安公社管委会驻地,由地方士绅曹国瑞任会长,经常举办“讲习会”讲道。集贤镇道德会1940年建于该镇内,由王华民任会长,吸收70余名妇女会员和部分老年男人参加,专门举办“讲习会”讲道,向妇女进行劝善。太平镇道德会1935年建于现太平公社管委会驻地,由地方士绅陈志忠、张书柏先后任会长。除经常举办“讲习会”讲道外,还创立一班约30余人的“义学”。由旭子生任教,主要教授《圣经》、《孝经》、“四书”等。协和会为加强对其控制,派一名课长主持道德会常务。沙岗道德会建于1940年 5月,会长姜显庭,副会长姜万胜,分期分批训练妇女,进行封建迷信教育。伪满洲国康德九年(1942年),三江省道德会曾在依兰县公署召开过道德会骨干会员大会,大讲“乐听天命”封建道德。
道德会虽属协和会领导,进行教化、劝善活动,但“教化”的面不宽,仅限于集镇内有头有脸的妇女界人物,对群众影响不大。“九三”抗日胜利后解散,再未兴起。
四、“慈善会”、红十字会
“慈善会”是以救济及教化为宗旨的民间慈善事业组织。民国十五年(1926年)八月,兴安镇(现兴安公社管委会驻地)居民王富、王荣、主文奎、姜珍等人创立“热(热河)、奉(奉天)、吉(吉林)、江(龙江)四省慈善联合会富锦分会”。正、副会长由创立人担任,会址设在富锦县五区三排(兴安公社),会员50余名。
此会建后第三年(1928年),创办男女义学各一班。男学40名,女学30名。男学校董王文奎,女学校董郭圣善。义学经费由各户捐助的30垧校田租金中出,民国十七年至十九年 (1928年~1930年) 和伪满洲国大同二年(1933年),此会曾用募集款雇工修筑过富锦至桦川两县间的道路、桥梁及哈达密河的大桥。民国十六年至十八年(1927年~1929年)会长曾去锦西、锦县及山东等地募集赈济金;大同二年(1933年),富锦发生大水灾之际,将此款用于救济灾民与开粥锅救济逃难灾民。1934年春又募集谷类300余石,恤济穷人。
民国十九年(1930年),由孙金岩医生(西医)在慈善分会内附设“红卐字会”及医院一处,此间曾征募哈洋 800余元,用于购买药品,为穷苦难民治病。1932年秋,红、黄枪会在马中显大桥打日本军时,孙金岩医生曾组织10余名医药人员为红、黄枪会治疗伤员,并掩埋牺牲的红、黄枪会员尸体。因这一行动慈善分会和“红卐字会”后来被伪满洲国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