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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层政权

第二节 基层政权



               第二节 基层政权
  1946年冬,在剿匪反霸中城区、沙岗、太平(升昌)、永安等区先成立了区政府,到1947年6月各区的政府全部建立。1949年2月全县完成建政工作,村级政权全部建立。1956年高级合作社建成后,村级政权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当年区改乡。1958年实现公社化,乡人民委员会改为公社管委会,实行政社合一,实际是以公社机构代替政权机构;村级政权则以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代之。1967年公社、大队两级管委会都改为革命委员会;1980年又撤销革委会恢复管委会。
            区(乡、社)村(队)政权机构沿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