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侨务
第十二节 侨务
第十二节 侨 务
1981年末本县有朝鲜归侨66人,侨眷1人,港澳同胞1人;其中居住农村的37人,居住城镇的31人。县人民政府执行“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国家侨务工作方针,对居住本县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做了适当安置,其中安排当教师3人,医生1人,工人15人,干部6人(科级2人,股级1人)。
1982年 9月31日,根据省人民政府指示,成立县侨务联合小组,简称侨联小组。组长栾万玲(朝鲜归侨,林业局副局长),副组长孙凤林(朝鲜归侨,组织部副科级干事)、吕宝富 (朝鲜归侨,县酱菜厂厂长),秘书袁有(民政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