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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制药工作

第七节 制药工作



               第七节 制药工作
  县人民医院1963年建立起简易制剂室,生产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注射液、注射用水,平均日产50瓶,供本院临时使用。1972年制剂室用房、设备、人员增加,生产能力提高,平均日产200瓶大输液外,还生产碳酸氢钠注射液、休养液等。
  1973年县医院又建立起中药制剂室,开始生产茶条、鸡树条、三棵针糖浆,以后又生产山楂丸、接骨丹、刺五加、益母膏、骨质增生丸、消炎镇静丸、安宫丸等。
  集贤公社中心卫生院、腰屯和永安两公社卫生院也曾制作过大输液剂。
  县防疫站生产大量枯草菌,用于防治慢性气管炎、痢疾等,效果良好。
  附:误错诊案例
  1949年夏县医院见习药剂员贴错药瓶标签,将匹拉米洞当泻力盐付出,使县公安局战士杨德财服后中毒。院长(兼大夫)发觉后未及时抢救,造成患者死亡。事后院长谎报“因急性传染病致死”。当年秋季“五整一查”运动中揭发出此案,经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药剂员被判刑二年,院长被撤职拘留。
  1962年太平公社卫生院医生治疗大兴大队社员杨延喜鼻出血时,开处方鼻内注射肾素,致使患者休克;该医生在抢救中又注射肾素一支。因抢救不当死亡,该医生被下放大队。
  1972年升昌公社卫生院外科大夫给公社兽医站职工李树彬的五岁女孩开处方未写“链霉素试敏”,注射后患者过敏死亡,该外科大夫受记大过处分,护士被批评,并通报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