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丧葬
第三节 丧葬
第三节 丧 葬
此地土改前,贫穷人家死了人都草草掩埋了事。赤贫者则“道死道埋,路死路埋,死到壕沟当棺材”。中等以上人家,死了中年以上的人都要按习惯的治丧程序办丧事。病人在弥留之际,家人要为其穿寿衣、寿鞋,戴寿帽。寿衣要用新布缝制,一般是上衣七件或九件,即衬衣、小夹袄、小棉袄、大夹袄、大长袍、大褂、大布衫,下衣有衬裤、棉裤。男的戴和尚帽式的黑色寿帽,穿黑面白底寿鞋;女的无帽,穿绣花面、白布底并用彩色线绣成梯路图案的鞋。由长子(或次子、女儿)脚踏房门坎“指明路”(用擀面杖指向西南呼唤其父(母)“走西南大路”)。死者面蒙黑纱,双脚以红线绳(俗称“绊脚丝”)拢住,右手握“打狗鞭”,左手握“打狗干粮”(意为死者魂灵过鬼门关时对付拦路恶狗),胸口压盛五谷杂粮的小碟。
棺材分“狗碰”、“四六”、“五七”、“六八”等不同规格。“狗碰”的两帮“天”(盖)都用二寸左右的薄板制成(因棺板太薄,狗一扒(碰)就可扒破故称“狗碰”)。“四六”即帮四寸“天”六寸(“五七”、“六八”都按此类推);木料多用松木、杨木。棺材外表分白茬棺(不刷色)、带色棺(多着深红、金红、深棕等色)、大花头棺(画有各种图案)、二十四孝图棺(画有二十四孝故事图画)等四种。后两种造价高,都是有钱有势者用,棺上都写有“金童前引路,玉女送西方”的对联。入殓后,棺材头都贴有白纸条写成“已故×××之灵位”之类的“名堂”。
子女侄孙及亲戚中的晚辈人都要穿孝服、扎孝带 (即直系晚辈穿白布无领无纽扣、用带系的长衫 ),其它本家或亲戚家晚辈系白布宽腰带。孙子辈者还要佩红布条,重孙辈者佩兰布条,未结婚的孙儿媳或孙女婿要扎红布宽腰带。一般死后在室内停放两天,然后由长子抬头,其它人抬身,另外的子女抬脚,并以毯子、被单之类遮光入殓。棺材一般要放在临时搭成的灵棚中,俗称停灵。丧家院门前高悬用黄纸剪成的“招魂幡”,雇吹鼓手奏哀乐,少数富有人家还雇用道士组成的经班子念经超度亡魂。
死后五小时左右即开始到村头土地庙“送浆水”,由乡邻中一老者,手拎一盛满清水之铁壶,带领死者子女侄孙等排队去土地庙,死者亲人且走且号啕大哭——俗称”报庙”。到土地庙后提水壶老者将壶水尽倒于庙旁,意为给暂留在庙内之死者魂灵送饭水,而后全体哀者绕庙一周,回家。
死者一般在死后第四天清晨出灵(殡)。出灵前一天晚上要举行“开光”、“刹扣”、“辞灵”等仪式。“开光”是在封棺前用一棉团沾酒在死者面上揩抹。死者家属要和开光人一同念:“开眼光看四方,开鼻光闻麝香,开咀光吃猪羊,开耳光听八方,开心光亮堂堂,开手光抓钱粮,开脚光登佛堂”。“刹扣”,即钉棺材盖。在哀乐声中,由木匠钉棺材,孝子在旁呼唤死者“躲钉”。钉完后要在棺材盖前头钉一大钉,此为“寿钉” (死者是男则钉子左边,是女则钉于右边)。此钉只许钉一斧,外露4寸余。“辞灵”,即向死者遗体告别。告别者逐个到死者灵前叩头或鞠躬。由死者子女和直系亲属开始,次后为旁系、亲友。还要由司仪人高喊“亡人听真,现在××前来灵前吊唁,祝你西南大路步步平安!”。个别大户人家辞灵时,死者女儿有“哭九肠”的,即边哭边用哀婉悲怆之腔调述说父母养育之恩。
出殡(也称“送灵”、“出灵”)。先是孝子头顶丧盆(用普通瓦盆)跪于灵前,起灵 (灵柩被抬起) 时,孝子立即摔碎丧盆,并扛起“灵头幡”走在灵前。抬灵用16人或32人,分两组换班抬(离墓地远者,则用灵车运送),中途灵柩不得落地。棺材盖之寿钉上要拴一用黄布缝制或画成的公鸡,也有拴活公鸡者。如是活公鸡,埋灵前要将其松开放生。灵柩后随有大声哭啼的送灵队伍和送“扎彩”队伍。“扎彩”亦称“纸活” (用纸糊成的人、牛、马、车、轿、庙、花等模型),在埋灵前后在土地庙或坟头烧掉。
墓地一般都悉心选择。选墓地要请阴阳先生,名曰“看风水”或是“看阴宅”,以后依山岗高地,前临平川为佳。掘墓穴要定方向,一般以灵头正对南方(或东南、西南)远处的高山为好。棺材要埋进地表以下一半,露出地表以上一半,然后培起高高土丘,称之为坟。有钱人家还用砖将坟砌起,坟头立碑。葬后七天为“烧头七”,家人要带香、黄纸、馒头、水果、酒等到坟上烧纸祭奠;其后还有烧“五七”、烧“七七”、“烧百日”、“烧周年”等祭日。
土改后在党和政府领导下,葬礼大为简化,再无雇鼓乐班、经班、搞“辞灵”仪式者;死者家属身穿重孝改为臂戴黑纱,出殡时以人抬灵柩改为马车、汽车运送。县城在1974年起,农村于1980年起实行火葬,各项仪式更为简化。1946年人民政权建立以来,凡公职人员逝世,都由所在单位举办追悼会,寄托哀思。
1974年前,农村各家各户均在土改时分得的土地上自找“阴宅”立坟,死者以辈份大小为序,按燕翅形或横行排列。1974年后,全县实行集中土葬办法,由大队统一规划,在规定的地块上各家自选坟地。八十年代初,在集葬基础上,又实行深葬,地面已不再留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