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吃大喝可耻 艰苦奋斗光荣
第六十三章 文献辑存
大吃大喝可耻 艰苦奋斗光荣
大吃大喝可耻 艰苦奋斗光荣
——记中共黑龙江省集贤县委坚决抵制大吃大喝风
一九七五年,中共黑龙江省集贤县委根据毛主席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整顿的指示精神,作出了《关于禁止大吃大喝的决定》。三年来,中共集贤县委坚决贯彻执行这一决定,基本刹住了大吃大喝的歪风,恢复了毛主席一贯倡导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这个革命举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坚决支持,他们称赞说:“这才象个共产党员干部的样子。”
县委的这个决定是在斗争中产生的。一九七五年以前,这个县由于受林彪、“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和资产阶级腐朽生活作风的影响,经常巧立名目,大吃大喝。群众给县委总结了“十八吃”,并尖锐地指出:用不着阶级敌人打,就这“十八吃”也足以把共产党的县委吃垮!新调来的县委书记于仁春同志听到了群众的这些尖锐批评,怎么办?他经过调查,认识到要刹住这股歪风,必须先从县委领导班子做起。他组织全体常委反复学习毛主席关于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导,对照群众的批评认真检查自己:做为一个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是事事处处为人民谋幸福,还是利用人民给的权力,大肆挥霍浪费人民的财产?是大干社会主义,还是大吃社会主义?经过学习和对照,大家认识到,经常以招待和开会为名大吃大喝,违背了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是共产党的作风,吃的是社会主义家业,喝的是劳动人民的血汗,如不及时反掉这种极坏的作风,对党对人民和对自己,有百害而无一利。嘴吃馋了、身子懒了,说话没人听了,坏事不敢管了。因此,县委经过反复的讨论,一致通过了《关于禁止大吃大喝的决定》,并且把这个决定公布于众,使全县人民都知道,都来监督《决定》的执行。
县委的这个决定,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绝大多数干部热烈支持,但也有人怀疑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恐怕不能落实在行动上,担心有些干部会或明或暗地加以反对。事实也正是这样,三年来,围绕着执行还是不执行,是真执行还是假执行这个决定,展开了一次又一次的交锋。
前年春天,曾经在集贤支左的解放军某部政委带领慰问团到县里慰问,有的同志觉得不招待一下觉得太寒酸、不体面,便把这个问题提到常委会上讨论。大多数常委认为,用贫下中农的血汗大摆酒席最不体面、最不光彩、最不应该。所谓“体面”,说穿了不过是慷国家之慨,这样的“体面”,我们共产党员不能要。接待解放军,更要按党和人民军队的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办。第二天,县委开了一个座谈发扬革命传统的军民联欢会,开得很热烈、很活泼,受到群众的好评。
一次,有个物资部门的人手里拿着农业急需物资的清单,准备到集贤定货,有人事先打电话告诉县委,一定要很好招待;县里有人也吹风说:“为了建设大寨县,管好一顿饭,做成买卖二十万,不然的话,就要吃亏。”主管常务的县革委会副主任栾凤刚同志感到不好办,招待违反县委决定,不招待要“吃亏”,就把这个情况反映给于仁春同志。于仁春同志坚决地表示:“县委的决定受到全县人民的拥护。招待的事你一个人顶不住,大家共同顶,决不能让大坝决口。”此后又有几次这样的情况,都被县委的同志顶了回去。
有段时间,个别单位的领导看到上边开会吃喝不行了,就把会挪到基层去开,挪到偏僻地方去开,继续大吃大喝。县委发现这个情况后,立即进行批评教育,刹住了各种名目的大吃大喝风。
反对大吃大喝仅仅是集贤县整顿党的作风的一方面,在一九七五年他们还进行了其它一些整顿。大家步调一致,焕发了艰苦奋斗的精神,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使集贤县在一九七六年一跃跨入了全国农业学大寨的先进县的行列。中央和省、地领导同志经常去检查工作,地委书记赵熙敏同志亲自在集贤蹲点。有的人认为,这是属于特殊情况,加点菜、喝点酒,一把手去陪一陪,是人之常情,谁也说不出啥。可于仁春同志说:“越是上级领导同志来,越要按照县委决定办。我陪了地委书记,到下面去,公社书记就要陪我,此例一开,陪来陪去决定就没用了。”地委书记赵熙敏同志坚决支持于仁春同志的意见,带头执行县委的决定,逢会就讲集贤的革命化作风,给县委“一班人”很大的鼓舞和支持。
本报通讯员
(原载《人民日报》1977年10月24日—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