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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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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志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系统地记录宝清县情,记述改革开放伟大历程和成果,服务当代,垂鉴后世。
  二、本志书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真实准确地反映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相统一,借史鉴今,存史资治。
  三、本志书为续志,记述断限上起1986年,下迄2005年,对前志未记述的部分内容作了追溯。
  四、本志书首设“概述”;次设“大事记”;全书以志为主体,设立23篇,各篇从实际出发列其章、节、目,章下冠以无题序,揭示本章重点或规律; “附录”附后。
  五、本志以文字记述为主,图、照、表、录随文而设,行文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力求文字简洁、图文并茂、开拓创新、突出特点。
  六、志书中人物记述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分人物传略、人物简介、人物表 3个层次。人物传略,记述烈士和在本地有较大影响的已故人物;人物简介,收录国家级模范人物;人物表,列其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副厅(副师)级以上干部、获博士和正高级职称的各界人物。
  七、志书中的称谓书写用第三人称,人名直书其名或用第三人称代词、单位名使用全称或简称,如机构、部门、社会团体和会议名称等,每篇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重复出现用简称;地名使用现行一般标准名称。
  八、志书中的数字,多数源于县统计部门汇编的统计资料,也采用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和原始报表的数字资料,求其真实。
  九、全志的资料大部分来自基层上报材料、县存档案和社会各界知情人提供,一般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