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区 第三节 社 区
一、概 况
1986年,全县有9个街道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隶属宝清镇政府管理。2003年7月,按照黑龙江省委和双鸭山市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要求, 宝清县成立了社区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社区中心), 为县政府直属科级单位,辖真理、双胜、亨利、幸福、建设、和平、东关、解放和煤电9个社区居委会54个小区。社区中心辖区面积20.52平方公里,有居民29 382户83 290人。2005年,社区中心事业编制财政开支人员36人,其中社区中心机关15人。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宝清县社区建设“结对帮扶,共驻共建”活动方案》,依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共驻共建的原则,由民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解决了 9个社区的办公用房和设施,还对社区的经费和干部的生活补贴进行了调整。每个社区每年办公经费 5 000元,全部由县财政拨付;社区书记、主任的补贴由每月150元增加到300元,一般工作人员由150元调整到260元。
二、救济保障
社区中心成立后,9个社区居委会通过调查, 掌握社区人口数量及构成,了解居住条件和就业情况,建立居民家庭档案。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内的低保户、贫困户、特困户及老年人、残疾人、儿童、优抚对象和其他社会困难群体,经核定家庭收入、民主评议和初审,报请县民政局审批,为1 478户弱势家庭办理低保手续。2004年 12月,成立“爱心超市”,以超市为平台,动员社区各界人士捐赠面粉、大米、豆油、文化用品、服装鞋帽、电视机、录音机等物品,有668户特困居民得到救助。共收集用工信息1 800多条、求职信息1 200多条,成功介绍1 050人实现再就业。2005年3月,成立社区 “培训超市”,开设花卉栽培、服装裁剪制作、妇女保健、新生儿护理、老年人保健、急病救治等培训项目,共培训220人次,为就业打好基础。
三、社区环境
2003年,社区干部深入到居委会开展法律知识培训23次,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同年11月,社区中心成立治安联防队、低保义务巡逻队和社区警务室。至2005年末,配合执法部门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人,收缴邪教非法宣传品 286件,打击了社区内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两劳两改”人员以及有不良倾向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30余人次,减少犯罪,净化治安环境。在城区内的8个社区成立8支义务环境卫生监督服务队,对社区内的环境卫生、环境建设进行协调监督。2004年 5月,社区中心与县城建站、环卫处联合组织开展社区环境“绿化、香化、亮化”工程,共同整治社区环境。至2005年末,共栽种花草树木 136处,义务清除乱贴乱画的小广告234处,清理路障37处,清理边沟800延长米,修路42条,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
四、文体卫生
2003年,社区中心组织了秧歌队、健身队、腰鼓队,活跃在社区。还成立了社区书法协会、象棋协会,组织书法展、象棋赛。2004年,社区中心先后组织了庆“七一”健身比赛、首届与二届乒乓球赛、庆祝邓小平诞辰 100周年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业务知识竞赛、“八一”军民联谊会、“八一”警民联欢晚会。2005年,建起了图书室、棋牌室、活动室,成立了舞蹈队,组织居民开展业余文化活动。成功举办了消夏文化活动月、社区象棋比赛、社区书画展以及迎新春联谊会、为贫困户“包饺子、送春联”等各种活动28场。社区中心计划生育协会于2004、2005年在会员活动日和“三八”、“十一”等节日,利用黑板报、散发宣传单、宣讲等形式,宣传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及婚育科学知识,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活动。平日里,各居委会组织居民清扫队定期清扫街道、边沟,保持环境卫生 。
五、社区党群
2003年,成立中共宝清县社区党工委,下设 10个党支部,接收原宝清镇街道党员 43名。2005年,有党员 176名。建立了以“社区党建联席会、社区党员联络服务站、社区党建联络员、党员服务区”为基本内容的“三联一区”党建工作的新格局,组织党员开展“党组织责任进社区,党员先锋作用在社区”活动,成立以党员为主体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85个。同时,建立了社区共青团组织、社区妇联组织、社区工会和社区关工委。2003年10月24日,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登记残疾人594人。2005年,为残疾人介绍工作158人,调解纠纷12次,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个,捐赠生活用品177件、衣物194件,组织9名白内障患者免费做康复手术。
2005年宝清县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表
表1—2 单位:平方公里、个、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