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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口状况

第一节 人口状况



                 第一节 人口状况
  一、人口数量
  1986年,全县总人口393 324人,其中县属259 230人;全县出生人口7 914人,死亡1 344人,自然增长率为16.7‰。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确认,全县总人口为 406 683人,其中县属人口 276 363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确认,全县总人口为 399 083人,其中县属人口281 719人。计划生育工作使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 人口增长缓慢。2005年,全县总人口419 915人,其中县属301 004人;全县出生人口4 401人,死亡 2 011人,自然增长率5.7‰,20年下降了11个千分点。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小城镇建设逐步加快,非农业人口大幅增长。1986年,全县非农业人口67 241人;2005年,全县非农业人口达 157 550人,比1986年增长了134.3%。非农业人口的增长,改善了县域人口结构,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1986~2005年宝清县人口状况表
  表1—16                           单位:户、人、‰


  
  续表1—16—1                         单位:户、人、‰



  注:此表为统计年鉴数。
  二、人口构成
  (一)性别构成
  1986年,全县人口中男性为201 938人,占人口总数的51.34%,女性为197 582人,占人口总数的48.66%,男女性别比为105.52(女为100)。1990年,全县人口中男性为209 101人,占人口总数的51.42%;女性为197 582人,占人口总数的48.58%;男女性别比106。2000年,全县总人口中男性为204 472人,占人口总数的51.2%;女性为194 611人,占人口总数的48.8%;男女性别比105。2005年,全县人口中男性为213 073人,占人口总数的50.74%,女性为 206 842人,占人口总数的49.26%,男女性别比为103.02。
  (二)年龄构成
  1990年,全县0~9岁的人口75 56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58%;10~19岁的人口81 51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0.04%;20~59岁人口223 63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4.99%;60岁以上人口25 96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39%。
  2000年,全县0~9岁人口44 777人,占总人数11.22%,比1990年下降7.36个百分点;10~19岁的人口70 295人,占总人数的17.61%,下降2.43个百分点;20~59岁的人口 24 6774人,占总人数的61.84%,上升6.85个百分点;60以上的人口37 237人,占总人数9.33%,上升 2.94个百分点。
  (三)学历构成
  1990年,全县人口中除儿童人口52 373人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 5 525人,占总人口的1.4%;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 47 559人,占总人口的11.7%;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14 760人,占总人口的28.2%;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40 445人,占总人口的34.5%;文盲、半文盲的46 021人,占总人口的11.3%。
  2000年,全县人口中除儿童人口23 355人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0 298人,占人口总数的2.74%,比1990年提高1.34个百分点;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 49 745人,占人口总数的13.24%,比1990年提高1.54个百分点;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 149 429人,占人口总数的39.77%,比1990年提高 11.57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普及教育有了明显效果;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38 221人,占人口总数的36.79%,比1990年提高2.29个百分点;文盲、半文盲的 28 035人,占人口总数的7.46%,比1990年下降3.84个百分点。
  (四)职业构成
  1990年,宝清县在业人员176 095人,占总人口的43.7%,其中第一产业人员 111 799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63.5%;第二产业人员 31 232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7.8%; 第三产业人员33 064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8.7%。
  2000年,全县在业人员202 350人,占总人口的47.7%,其中第一产业人员 142 270人,占70.3%;第二产业人员15 790人,占7.8%;第三产业人员44 290人,占21.9%。
  1990年和2000年人口构成数据是根据全国第四、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整理。
           1990年宝清县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职业构成资料表
  表1—17                             单位:人、%



  三、人口密度
  1986~2005年,宝清县辖区面积 10 001.27平方公里,20年间人口增幅不大,人口密度变化较小。1986年,人口密度为39.33人/平方公里;2005年,人口密度为41.99人/平方公里。各乡镇人口密度的高低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发达的地方,人口相对集中,密度增大;反之,则人口密度就小。宝清镇、七星泡镇、青原镇是全县经济大镇,人口密度高于其它乡镇,其它乡镇人口密度相对较小。
  四、人口寿命
  宝清县是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的边远县份,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较好,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口寿命相应延长。1999年末,宝清县人口平均寿命70.2岁。2000年,宝清县人口寿命男性约73岁,女性约76岁;比东北三省男、女寿命岁分别高出2.45、2.1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