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三章 电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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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宝清县电力属自发自供自管的独立地方电网,设备陈旧,故障频出,发电能力为6 000千瓦, 供需矛盾突出;还有部分乡镇、村屯和林场由外网供电。宝清县政府成立热电厂筹建指挥部。1991年,热电厂建成投产后,输配电线路建设改造也同时进行。宝清县热电厂与西山发电厂联网运行,发电能力达到1.8万千瓦。相应的输配电全面实施了6.3千伏升到10千伏的改造工程。同时各台区进行低压线路改造和更换节能型变压器,提高了供电可靠性。
1998年11月,宝清县电业局实行行业管理,为省属企业,划归佳木斯电业局管理。2000年11月,总投资4 320万元的红兴隆一次变——宝清中心 66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并建设了宝清电网调度中心,完成了国网与地方网协调统一。至此,黑龙江省东部电网全部联网供电。2001年11月,总投资418.7万元的民主、宝清矿输变电工程竣工。2005年,全县有6个由外网供电的乡镇进入县网供电,宝清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全县形成了完整的网络供电系统,实现了乡(镇)通电率100%、村通电率100%、户通电率100%。
2005年末,全县地方电厂发电能力达到1亿5千万千瓦。宝清电网系统已接入3座 66千伏变电所,采集遥测量79路,遥倍量27路。全县13个供电所实现了由管理型向经营型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