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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主政治建设

第二节 民主政治建设



                 第二节 民主政治建设
  一、民主选举地方政权组织
  (一)县人大、县政府
  宝清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对地方政权组织、选举制度改革措施及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在1987、1990、1993、1997、2002年分别召开了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 十三届和十四届5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依照《选举法》规定,实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民主提名候选人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各届的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县人大代表由全县各选区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按规定事先登记选民与发放《选民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选民手持选民证,自主选举符合自己心愿的人当代表。各选区产生的人民代表名单向群众公示,广泛征求选民及各方面意见。一个月内确认没有反对意见,经代表资格审查后,成为正式县人民代表。代表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上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和相关报告,讨论审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报告,并通过表决形成决议;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充分体现了人民意志和权利。选举产生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经县委讨论、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分别组成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机构领导班子。
  (二)乡(镇)政府
  1986年,宝清县设 3个镇13个乡;1987年,设3个镇 14个乡;1999年,设4个镇 13个乡;2001~2005年,设6个镇4个乡。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由人民代表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全县乡镇分别在1986、1990、1993、1997、1999、2002、2005年进行了 7届换届选举。选举中尊重代表的权益,充分发扬民主。在1990年后历届的乡镇人代会上,人民代表听取和审议乡镇政府工作报告和乡镇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民主选举乡镇的正副乡镇长和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人民代表代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志。
  (三)村民委员会
  1986年,结合村级整党,全县进行了第一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1987年,全县村委会进行第一次换届改选,此后每3年换届一次。1988~2001年,全县共进行5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村民委员组织法》和《选举法》,选举前对《选举法》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尊重自己的意愿、选举真正能代表群众意愿、真心实意并有能力带动群众致富的带头人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举中避免搞宗派、搞小集团和拉票、买票问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每届都比较圆满地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任务。2002年,进行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历时2个月时间,全县145个村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145人,村委会委员582人,其中连选连任的占70%。2005年9月,历时 3个月,完成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145个行政村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145人,村委会委员 596人。在选举过程中,采取直接、普遍、差额、无计名投票选举办法,充分体现政治性的民主。在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主任中,女主任6人,占4.1%;连选连任的 108人,占74.5%;平均年龄为38.8岁。在村委会委员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4人,高中文化程度的196人,初中文化程度的298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98人。
  1988~2005年,在每届新村民委员会产生后,按5~15户民主推选1人,每村不少于 5人的要求,改选或调整村民自治小组。 第七届村委会产生后,全县改选和调整了村民自治小组216个,共选出1 503名村民代表,他们代表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二、决策民主化
  (一)对 话
  1986~1988年,县政府针对农村卖粮难、“打白条”、上学难,计划生育工作中抓人、搬家具,企业资金难、技改难、产品销售难,社会缺乏安全感等难点、热点、疑点问题,县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到村屯、企业、街道,与群众“对话”,面对面听取意见,就地解决问题。
  (二)现场办公
  1989年,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现场办公17次,及时解决工农业生产出现的问题, 此举颇受基层欢迎。从此,现场办公成为制度确立下来, 一直坚持到2005年,形成一种新的工作方式。
  (三)调查视察
  1986~1994年,县委、县政府领导到基层检查视察工作,开展调研,逐步形成制度。在视察和调研中广泛所取意见,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县政府领导及部门领导积极配合县人大、县政协进行视察,听取县人民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的建议。重视县政协各专委会的调查报告,对于重要的建议和正确的意见积极采纳。政府各部门也都经常开展调查研究。调查视察制度一直坚持到2005年,且越来越深入;调查视察结果成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重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的作用,经常征求他们的意见,听取和采纳他们的建议。
  (五)请专家认证
  对于有关全县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对于新上大项目、建大工程、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新技术的推广等,向专家请教,开专家认证会,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听证会
  1986~2005年,凡是重大决策和新的政策出台,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供热、供水、卫生等收费价格调整都召开听证会,请离退休的县领导、老干部、各行业的资深人员、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广泛听取意见,为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民主性打好基础。
  (七)办实事
  1986~2005年,县政府每年都根据县财政能力,从实际出发,坚持按照人民群众的意愿,为群众办几件或十几件实实在在的惠民好事,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