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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种植区划

第一节 种植区划



                 第一节 种植区划
  1986年,宝清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各乡镇的地理条件、土壤类别、自然气候以及农业基础条件差异,对全县农作物种植区划进行规划,使种植区划趋于合理化、科学化。种植区划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农村第二步改革,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方针,按种植区划要求落实农作物种植计划,实行区域种植、连片种植,努力提高单产,确保总产。划定县域内北部平原区、东部与东北部低平原区的十八里乡、凉水乡、七星泡镇、七星河乡、青原镇、建平乡、东升乡、朝阳乡、尖山子乡为以种植小麦、高粱、玉米和大豆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区;挠力河沿岸的宝清镇、夹信子乡、万金山乡及东兴乡为水稻种植区,青原镇、七星泡镇逐年发展水稻种植;南部山区、浅山区的富山乡、龙头乡、小城子乡为以种植红小豆等为主的杂粮种植区;夹信子乡、小城子乡、龙头乡、十八里乡、青原镇、凉水乡、七星泡镇、七星河乡为以种植烤烟、甜菜、白瓜、蔬菜、油料作物为主的经济作物种植区。
  1987年,按照种植区划的要求,粮食作物种植区种植小麦15 273公顷、玉米 8 441公顷、大豆24 380公顷、水稻5 517公顷,共53 611公顷,占全县粮豆薯种植面积的80%;经济作物种植区种植以甜菜、烤烟、白瓜、蔬菜、油料作物为主的经济作物 9 341公顷,占全县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95%。
  1992年,县政府以适应市场需求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对原种植区划进行了适当调整并进一步划细。划定七星泡、凉水、青原、尖山子、朝阳、十八里等乡镇为小麦主产区,青原、七星泡、十八里、夹信子等乡镇为玉米主产区,七星泡、尖山子、青原、东升、小城子、朝阳等乡镇为大豆主产区,万金山、青原、夹信子、七星泡、东兴等乡镇为水稻主产区。粮食作物主产区种植小麦16 540公顷、玉米10 342公顷、大豆19 652公顷,水稻共53 830公顷,占全县粮食作物面积的76.1%;经济作物主产区种植烤烟、甜菜、瓜蔬等9 700公顷,占全县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87%。
  2001年,县政府从实际出发,决定压缩小麦种植面积,增加水稻、大豆和杂豆种植面积,对种植区划进一步调整。确定半山区和平原区的龙头、小城子、朝阳、尖山子、万金山和青原、宝清镇、夹信子等 8个乡镇为绿色食品种植区。撤销小麦主产区。水稻主产区增加宝清镇、朝阳2个乡镇,大豆和杂豆主产区增加夹信子、万金山、小城子、龙头4个乡镇;经济作物主产区增加宝清镇、尖山子、七星河、朝阳4个乡镇。粮食作物种植区种植粮食作物 57 835公顷,占全县粮食作物面积的82%,其中,种植水稻8 350公顷、玉米8 394公顷、大豆 31 121公顷、杂豆8 958公顷;经济作物种植区种植经济作物21 209公顷,占全县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91%;建成绿色大豆、红小豆、水稻和绿色南瓜、蔬菜5个绿色食品基地,面积21 360公顷。
  2005年,虽然由于土地承包制度的深入实施和农民对市场变化的不断了解,多数农民算自家的经济帐与收入帐而自主选择种植品种,但是,县政府根据省市的要求和国内外市场的需求,还是提出了区划种植的指导性意见。划定七星泡、青原、宝清镇、尖山子、朝阳等乡镇和县种畜场为豆、米主产区;夹信子、万金山、青原、七星泡、朝阳和原种场为水稻主产区;龙头、小城子、七星泡、夹信子等乡镇为红小豆、南瓜及绿色食品作物与特色作物主产区;七星泡、七星河、宝清镇、小城子等乡镇为经济作物主产区;龙头、小城子、宝清镇、万金山等乡镇为饲草饲料主产区。粮食作物主产区种植水稻 11 194公顷,占全县水稻种植面积的94%;种植玉米、大豆94 684公顷,占全县米豆种植面积的83%;经济作物主产区种植经济作物 19 574公顷,占全县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99%;种植饲草饲料作物1 641公顷,占全县饲料作物面积的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