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渔业生产 第二节 渔业生产
一、发展阶段
(一)快速起步阶段
1986~1989年,此阶段正值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许多水面被养鱼户承包,有些农民利用机械挖池筑堤从事养鱼。县水产部门不断加强管理与服务,积极推广养鱼新技术。由于养鱼户和水产部门两个积极性的发挥,加之政策引导,全县渔业生产发展速度加快。1989年,全县养殖水面发展到1 067公顷,水产品产量达910吨。
(二)受灾恢复阶段
1990~1995年,1991年,一场历史罕见的洪水灾害,造成全县586.67公顷养鱼水面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 240万元。灾后,县委、县政府提出“一年受灾,一年恢复”的号召。水产部门积极组织养鱼户抢修生产基地工程,大力推广驯化养鱼新技术,使养鱼水面逐步得到恢复,养鱼科技含量增加。1995年,全县恢复养鱼水面867公顷,其中驯化养鱼水面 477.33公顷,水产品产量2 150吨。
(三)二次开发阶段
1996~1999年,1997年,根据国家农业部〔1997〕3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市水产工作会议要求,宝清县制定了可跨地区、跨行业、异地开发和鼓励个人承包开发等政策。在这些政策的指引下,全县能人纷纷承包开发,养鱼水面迅速增加。1999年,全县养鱼水面发展到1 168公顷,驯化养鱼推广面积746.67公顷,水产品产量3 800吨。
(四)科学化养鱼发展阶段
2000~2005年,此阶段,全县认真实施“科技兴渔”战略,广泛推广应用驯化养鱼、机械投饵、标准驯化、名特优养殖、综合养殖等新技术和新项目,高标准池塘驯化养鱼小区和小区绿色养殖示范区逐步形成;以龙头桥水库为标志的大水面养殖带动了垂钓、休闲、游乐于一体综合养殖业。全县渔业生产进入了科学发展的新阶段。2005年,全县养鱼水面发展到 3 887公顷,水产品产量3 100吨,渔业产值3 270万元。尤其是驯化养鱼面积发展到833.33公顷,养鱼品种由原来的青、草、鲢、鲤 4个品种鱼发展到鲶鱼、蓬泽鲫、湘云鲫、鲟鱼、泥鳅、鳜鱼、团头鲂、河蟹等10多个名特优品种。
二、生产开发
(一)养殖水面承包
1986年,宝清县渔业生产走上了一条开发承包、科技兴渔之路,水产养殖由国家、集体养殖为主转变为国家、集体、个体齐发展。全县在渔业生产中实行承包经营方式,由国营、集体经营的一些养鱼基地承包给了个体养鱼户经营。全县养鱼承包户56户,承包水面 66.67公顷。1996年,全县养鱼承包户增加到300户,承包水面增加到666.7公顷;到2005年末,全县养鱼承包户518户,承包水面953.67公顷。承包经营成为渔业生产的主要生产经营方式。
(二)生产方式
1986年,温室活鱼越冬在宝清县鱼种场实验成功后,其实验成果在全县乃至全国三北地区推广,不仅解决了高寒地区冬季吃活鱼难的问题,而且搞活了鲜鱼市场。随着渔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新项目开发,全县渔业生产方式出现多样化。1997年,养鱼水面 1 000公顷,单产2.25吨,年产 2 250吨。池塘水库养鱼为主、水库为载体的大水面养鱼迅速发展。1999年,龙头桥水库投放各种鱼苗 1 000万尾,利用宽阔的水面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以池塘为载体的小水面模式化养鱼规范发展。2001年,全县养鱼水面发展到 1 206公顷,水产品量2 450吨。2005年,全县池塘养鱼水面达686.67公顷,水产品产量2 940吨,其中驯化养鱼占池塘养鱼总水面的82%,产量占池塘鱼产品产量的90%。以稻田为载体的综合生产新技术在全县推广,全县稻田养鱼面积占水稻总面积的5%以上,产鱼25. 97吨,平均单产0.25吨,公顷收益1 749元,总收入9 116万元。以庭院为载体的温室养鱼成效显著,万金山乡金山村11户农民利用庭院养鱼,养殖水面2.47公顷,户均年收入 1.5万元。1997年,国营鱼种场是全县从事鱼种繁殖与渔业科技项目试验示范基地,驯化养鱼试养获得成功,并推广到全县。1998年,建成鱼苗孵化站,中科院黑龙江省水产研究所同县鱼种场联合试验,繁育出镜鲤乌子 400万尾,鲶鱼乌子100万尾,创产值 20万元。同年,建起了颗粒饲料加工厂,年加工饲料 1 000吨,年产值158万元。1999年,网箱养鱼试验成功。 2001年,泥鳅鱼人工养殖试验获得成功;同年,引进河蟹,在池塘中养蟹实验成功。2002年,稻田养蟹试验成功。2003年,框镜鱼人工繁殖实验成功,产鱼苗450万尾。2004~2005年,每年生产鱼苗 400~500万尾,为全县及周边市县提供了名特优苗种。鱼种场在稻、鱼、貉项目上实验开发。全县庭院养鱼户发展到10户。宝清活鱼市场由1986年的2家发展到28家,年均商品鱼经营量6 750吨。朝阳乡徐宝库利用承包的废弃砖厂进行池塘养鱼,采取滚雪球的方式,逐步发展为集游钓、餐饮、娱乐、休闲于一体的“泓鑫源”游钓度假村。
朝阳乡泓鑫源游钓度假村
(三)捕捞生产
1986年,宝清县渔业捕捞沿用传统方式,在河流、泡沼、池撒网、下挂捕捞。鱼亮子多采用下箔、放须笼捕鱼;冬季砸冰窟捕鱼。
《渔业法》的实施和挠力河水系渔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加强了渔业资源保护。1986年起已基本进入了休养生息时期, 对渔业捕捞实行禁鱼期, 亮口捕鱼和散捕鱼实行捕捞许可证。2003年,捕鱼量均控制在300~500吨之间;2004~2005年,包括龙头桥水库捕捞的杂鱼在内,捕捞产量最多,为2 940吨。捕捞的品种主要以杂鱼为主。全县共发放捕捞许可证34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