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章下序

第二章 煤炭工业

章下序



  宝清县煤炭资源丰富,储量大,煤种齐全,煤质优良,具有很好的开发前景。全县煤炭预测总储量 86亿吨,已勘探查明全县16个矿区可开发利用储量11 446万吨,矿井保有储量4 334万吨,是宝清县工业得以发展的基础。1986年,宝清煤炭生产总产量17万吨,煤炭生产以国有煤矿为主,其中宝清煤矿、岚峰煤矿两个国有大矿年产原煤12万吨。1989年,宝清县被国家列入全国百个煤炭重点县之一,1990年被国家列入全国15个煤炭重点开发区之一。1993~1995年,按照中央提出“有水快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指示,全县各类小煤矿发展到 165处,其中乡镇煤矿占全县煤矿总数的90%,成为宝清县煤炭工业的主力军。 1996年,执行国家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小煤矿的蔓延,经治理整顿后,宝清县各类煤矿减少到94处。2000年,全县实有各类煤矿 103处。进入21世纪,宝清县委、县政府将煤炭产业做为富民强县的两大支柱产业之一,通过招商引资,一批省内外大集团陆续落户宝清,开发宝清煤炭资源。2005年,宝清县煤炭生产矿区由1986年的2个发展到9个,各类煤矿63处;原煤产量 153万吨;煤炭业产值由1986年的302.8万元提高到36 023万元。全县煤炭工业上缴国家税费2 000多万元。随着山东鲁能集团同宝清县的投资签约,以煤炭为主的集“煤、电、化”一体的工业基地开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