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  构
  1986年,宝清县的粮食工作主要由粮食局负责,归口县财贸办公室。粮食局内设 1办11个职能股;下辖制粉厂、制油厂、制米厂、饲料公司、16个乡镇粮管所和宝清、七星泡、清河、青山、朝阳等5个粮库;全系统干部职工1 493人。1987年,粮食系统组建经济警察中队,1988年扩编为经警大队,下设 6个分队,共有122人。同时在5个粮库和浸出油厂、制粉厂设专职消防队。成立宝清县粮油卫生监测站,承担全县粮油卫生监测、粮油检验、仲裁业务。1989年,根据省政府《关于改善粮食经营,加强粮食管理的决定》,成立宝清县粮食稽查大队。1991年12月,根据省政府令,撤消粮食稽查大队。成立县盐业公司,隶属县粮食局,开展盐业市场管理和盐加工、销售业务。1997年,经双鸭山市经贸委、粮食局批复,组建城南粮库,以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粮食经营。1998年,宝清粮库尖山子粮点改扩建为尖山子粮库。经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储备局批准,清河粮库、宝清粮库分别扩建为国家储备库。2001年,在县党政机构改革中,粮食局机关内部进行调整,由价检、仓储、计调组成业务股,保卫、劳资合并为人保股;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保股、业务股、财审股、企管股。2005年,县粮食局所属企业改制、并轨,2 601名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