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章下序

第四章 烟草专卖

章下序



  1986~2003年,宝清县烟草专卖工作由县烟草公司行使专卖管理职能,负责全县卷烟经销、卷烟市场专卖管理和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工作。2004年 3月,根据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的要求,宝清实行两烟分离重组,取消县级烟草公司及法人资格,成立宝清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辖区内的烟草专卖实施管理。2005年,有营销员4名,送货员 23名;有送货车8台;销售卷烟13 673箱,是1986年4 721箱的2.9倍;销售额9 663万元,是1986年的13倍。有专卖管理人员15人,配备3台专卖检查车辆,查办案件216起,罚款金额18.36万元。
  1986年,宝清县烟草公司内设4股、1办、1部,下设七星泡烟叶收购站,职工 84人。1988年,成立公司车队、青原烟叶收购站、七星泡卷烟批发部。1992年,在县城内成立第二卷烟批发部。1994年,成立第三卷烟批发部、烟叶物资供应站。1995年,成立八五三卷烟批发部、五九七卷烟批发部。2001年,成立卷烟访销配送中心,撤销第二卷烟批发部。2003年,宝清县烟草公司内设 1室、1股、1办;下设宝清烟叶收购站、七星泡烟叶收购站、青原烟叶收购站、中心卷烟批发部、七星泡卷烟批发部、八五二卷烟批发部、八五三卷烟批发部、五九七卷烟批发部、 第三卷烟批发部、卷烟营销配送中心、烟叶物资供应站、烟草商厦,共 15个单位。职工184名。2005年,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内设综合办、专卖稽查办、卷烟营销配送部,职工 7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