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销业务
第一节 经销业务
第一节 经销业务
1986年,宝清县卷烟销售除县公司本身设卷烟批发部销售外,还延续了原有渠道,委托部分有能力、信誉好、地域合适的国营商店和农村供销社代批发卷烟。随着卷烟销售业务的不断扩大,在七星泡镇、龙头乡、东兴乡、青原镇等地建起了自营卷烟批发部。卷烟销售 4 721箱,销售金额505万元。
1992年,组建自营卷烟批发点17个,营业用房都是公司自建或购买的,从业人员多数是大集体和待业青年。卷烟销售6 027箱,金额1 145万元。
2001年,根据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的要求,宝清县烟草公司成立营销配送中心,建立卷烟营销网络,配齐了专职人员;印制统一的各类帐表,理顺了工作程序,制作统一的服装和胸牌;配备了5台配送车辆、15名工作人员,卷烟销售工作步入了一个新阶段。销售卷烟 11 633箱,金额4 072万元。
2005年,宝清营销部有营销员4名,送货员23名,送货车辆增加到8台。共销售卷烟13 673箱,完成双鸭山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计划13 700箱的 99.8%;卷烟销售额 9 663万元,完成市局计划7 695万元的125.6%;实现毛利1 410万元,完成市局计划1 077万元的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