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专卖管理 第二节 专卖管理
1986年,宝清县烟草公司,为强化烟草专卖管理,专设了烟草专卖办公室,配备 5名专卖管理人员,负责全县辖区内卷烟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年检和假冒伪劣及走私卷烟案件的查处等工作。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特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允许经营国外品牌卷烟)按每 5年换发一次的要求,年审 1次,并建立规范化卷烟零售业户户籍管理档案。1993年,专卖管理人员增至12人,发放专卖许可证6 720张,收取证照费 12.4万元。1994年,成立县烟草专卖领导小组,加强卷烟市场管理力度,开展 2次以打击黑批发、黑贩运、黑市场为重点的卷烟市场大检查,取缔黑批发点2处,收缴各类违法卷烟4 850条,其中假红塔山烟 720条。1999年,根据《双鸭山市烟草专卖市场专项治理方案》精神,县烟草专卖办重点打击贩卖走私烟的行为,办案4起,罚款8万元。在八五三农场抓获了倒烟长达4年之久的赵边疆,没收51个品种卷烟3 184条,案值5万余元。
2004年,烟草分离重组后,加大了对烟草专卖的管理。专卖稽查办设5个稽查中队共 15人;配备 3台专卖检查车辆,提高了专卖检查的质量。遇到重大案件,与公安局、检察院、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端窝打点、路堵路查。在开展卷烟市场检查的同时,在“3·15”消费者权益日、“6·29” 《烟草专卖法》颁布纪念日进行形式多样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普及烟草专卖法,提高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卷烟的能力。烟草专卖局对烟草市场开展大规模整顿。全年办理案件129起,罚没卷烟 5 925.6条,案件罚没款合计11.49万元,完成烟草专卖局全年任务的229%,受到了双鸭山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的表扬与肯定。
2005年,组织专卖人员重点学习《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分批分期参加省局培训和市局培训。通过多层次学习培训,使专卖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办案能力普遍得到提高。共罚没卷烟2 836.4条,罚没款18.36万元,所办理的 216起案件,做到了立案有据、结案有卷、询问有笔录、处罚有政策,净化了卷烟市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利益。
宝清烟草专卖人员与群众现场交流识别假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