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存款 第二节 存 款
1986年,全县金融机构业务主要有活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个人通知存款和对公存款。虽有部门交叉经营,但基本上仍按原各专业银行分工实行计划规模管理,当年各项存款余额9 658万元,其中企业存款4 975万元。
1995年,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要求,金融企业彻底打破条块分割、专业分工,各专业银行变为商业银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普遍成立以行长为组长的吸储领导小组,带领营销员工下企业、挖储源、揽大户。各项存款金额 129 105万元,其中企业存款15 667万元。县工商行利用地域优势,深入到农贸市场小商贩当中进行揽储;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县浸油厂、宝清粮库职工开立工资转存业务;储蓄存款额4 980万元。
1996年,金融市场多家竞争,各行(社)增设储蓄网点,开展文明储蓄窗口、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办以个人客户为对象的代发工资、代缴税金和代收保险费及代售银行卡、通讯卡等多项代收、代付、代理、代售等中间业务,抢占市场份额,储蓄存款余额 139 904万元。10月,县工商行开展了“优质服务,揽存增储”演讲比赛,邀请县纪检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及部分客户代表参加,并在电台、电视台进行了播放,促进了储蓄存款额增长。年末,储蓄存款额6 980万元。
1998年,为增加储蓄存款,各行(社)采取增加服务措施,利用员工的社会关系资源建立储蓄存款网络等办法,全县存款余额达到176 942万元,其中储蓄存款140 628万元。县农行为了方便客户,开展了“关爱服务”活动,主动为全县离退休人员代发工资,开立职工工资账户800多户,每月代发工资80多万元,当年储蓄存款额16 168万元。县农行第二储蓄专柜,实行两班倒工作制,从早6时到晚6时,12小时不间断服务,节假日不休息,并实行限时服务,每办理一笔业务,对储蓄员限时3分钟,钞票基数为100张,即方便储户存取、又提高了效率。全所储蓄额由上年1 300万元增加到2 200万元。
2000年4月 25日,全县各商业银行增办教育储蓄业务,旨在鼓励城乡居民为其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积蓄资金,主要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存期为 1年、2年和6年,最低起存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年末,全县银行教育储蓄开户374户,存款余额 57.24万元。
2003年初,县农行实施“春天行动,增储挖潜”,联系县内一些部门,每天下午专项上门取款服务。9月初学校开学时,上门为教委服务,7天取存款 360万元。年末,县电业局帐户增存1 200万元,地铁宝清分局增存608万元,石油公司增存2 120万元,依宝公路收费站增存410万元。
2005年,各行(社)加大基础建设投入,更新微机,购置机房设备、自助银行ATM柜员机(自动取款机),储蓄存款业务全部实现电算化。 同时,加强网络化建设进程,各行先后实现市、省、全国储蓄通存通兑。方便、准确、快捷的现代化服务手段促进了各项存款的快速增长。县建行结合上级“收获时节,龙卡相伴”百日营销活动,共发卡 936张,个人理财卡全年新增51张,新发借记卡4 385张。在县城内繁华地段、业务繁忙的储蓄网点开办了 24小时自动取款业务,方便了持卡储户。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68 438万元,比1986年增长38.1倍。
1986~2005年宝清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统计表
表:9—2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