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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二章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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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清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动和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城乡投保逐年增加,保险费收入持续上升。198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宝清支公司收取保费 168万元,理赔87万元,赔付率51.78%。1995年保费收入312万元,理赔 353万元,赔付率113.14%。1996年,财险、寿险分设,人寿保险业务独立经营。当年财险保费收入190万元、理赔105万元、赔付率55.26%;寿险保费收入252万元,赔付 149万元,赔付率59.12%。2005年,财险保费收入516万元,是1986年的3倍,发生理赔案件770件,赔付金额 285万元,赔付率55.23%,比1986年分别增长390.86%、327.5%和3.36%;寿险保费收入5 050万元,比1996年增加20倍,赔付102万元,比1996年减少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