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 构
198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宝清支公司内设5股2办,增设双柳河、南横林子、小清河 3个代办处,职工15人。1996年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宝清支公司更名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宝清支公司。 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财、寿险分业经营的要求,在原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宝清支公司的在编职工中,分离出25人,组建了中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宝清营业部,人寿保险业务独立经营,内设业务股、财务股,下设双柳河、南横林子、小清河 3个代办处和七星泡镇、青原镇2个代办站。1997年 5月,成立营销部,隶属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宝清营业部。1998年6月,在夹信子镇、尖山子乡、朝阳乡分别设立代办站。1999年 1月,财、寿险两个宝清支公司重新恢复原名,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宝清支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宝清支公司。2002年 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保监局批准,成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宝清营销服务部,聘用营销人员 70人。2003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宝清支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清支公司(以下简称财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宝清支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清支公司(以下简称寿险公司)。2005年,财险公司内设业务管理部、业务综合部、计财部、办公室;下设双柳河、南横林子、小清河 3个营业部,正式员工 7人。寿险公司内设业务管理科、财务科、营销科、市场信息科、办公室和营业大厅;下设双柳河、南横林子、小清河 3个办事处和七星泡镇、青原镇、夹信子镇、龙头镇、小城子镇、尖山子乡、万金山乡、朝阳乡8个代办站。在编职工 15人。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支公司宝清营销服务部设总经理1人、个险经理1人、团险经理1人、组训1人、讲师6人;聘用营销员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