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计划实施
第四节 计划实施
第四节 计划实施
一、年度计划实施
在每年县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县人代会)上,讨论和通过县政府提交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每半年度由县计委汇总全县各行业计划执行情况并提出问题、找出对策,进行半年度宝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县政府针对计划执行情况讨论后提出意见,组织实施下半年计划。年末前由县计委汇总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并制定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行性办法和措施,促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为下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提供借鉴。
二、中期计划实施
(一)“七五”计划实施
为实现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计划指标,采取以下措施:落实“绝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指导方针,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以农业为基础,多种产业结合,协调发展的经济结构。完善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家庭联户承包责任制,并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经济。进一步改革农业计划体制和农产品收购制度,对粮食、甜菜等农产品继续实行和完善合同定购任务制度,并进一步落实购销双方的经济责任,保证国家合同定购任务的完成,对其它农副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逐步实行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调整、充实和完善农业科技体系,大力开发农业应用科学技术。建立和健全各级农业科研、教育、信息、技术推广和经营管理等服务组织,加强农业第一线的技术推广工作。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改善提高水利灌溉、排涝等生产条件。鼓励农民投资兴建各种生产设施,提高抗灾能力和综合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增加出口创汇。继续对较贫困的乡镇给以财力、物力和技术力量的支持,积极扶持贫困乡村脱贫致富。“七五”计划的实施,全县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二)“八五”计划实施
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增加农业发展后劲;加快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调整好产业结构,开发新产品、新项目,培植主导产业,加强企业管理,促进工业生产上档次、上水平;加强交通、邮电、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交通运输能力,提高邮电通讯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快全县供电体系建设,确保生产、生活用电需要;大力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培植财源;加强金融管理,增加宏观调控能力;搞活流通,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继续贯彻“科教兴县”战略方针,突出发展科技、教育事业,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和教学体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
(三)“九五”计划实施
为完成“九五”计划任务,保证目标的实现,提出如下措施:实施技术进步、发展集团化经营、开发名优特产品、实行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综合经济实力。围绕明晰企业产权关系、明确企业经营权力和责任、优化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三大重点,构筑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计划的宏观调控功能,要向间接调控、指导性计划、政策性计划“三为主”的职能转变。严格按计划控制审批建设用地,严格控制乡镇企业和农民建房用地, 推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对建设用地采取总量和建设项目用地双重指标控制, 实行“建设用地许可证”制度,制定土地市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配置机制,发挥土地资源的巨大潜力。制定配套政策,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同时,强化对个体私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其树立遵纪守法、自觉纳税的经营思想观念,奖励合法经营、优质服务;严励打击欺行霸市、假冒伪劣行为。
(四)“十五” 计划实施
为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任务目标,在实际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措施的落实:优化种植结构,实施良种工程,促进增产增收;实施“一黄三白”工程,扩大饲草种植面积,加快发展畜牧业;全面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建设绿色产业生产基地,组建宝清绿色产业集团,完成 5个绿标认证。以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为突破口搞活地方工业,依靠项目开发提升增量资产,依靠招商引资盘活存量资产。抓好续建项目建设,落实新开工项目资金,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整体推进现有工商企业由公有转民营的改革;开拓市场、搞活流通,开拓俄韩市场,建设出口基地,开拓国内农产品专项市场,抓好订单农业工作落实,加强农产品的市场设施建设;建设功能型园林化文明城镇;各项改革整体推进;发展科技、教育、旅游、信息产业;加强税源建设和县场协作,狠抓人口、环保、土地资源开发以及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双拥、精神文明等各项社会事业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十五”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