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政收支 第二节 财政收支
一、财政收入
(一)预算内收入
1986年,宝清县财政预算内收入含工商税收 (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等)、农业四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非税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教育附加税等)等项目。全县一般预算收入1 888万元,其中农业四税 598万元、工商税收1 252万元、非税收入38万元。
1992~1993年,财政部门广辟财源,加强征管,县财政收入连续 2年大幅增长。预算内收入分别为3 034万元和3 693万元,其中农业四税分别为737万元和564万元。
1994年,为实行分税制的第一年。全县预算内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 707万元。
1995~1997年,分税制不断健全完善,财政目标考核责任进一步落实,县财政预算内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全县财政预算内收入分别是3 202万元、4 229万元和5 058万元。
1998~2002年,财政收入较稳定,分别是5 239万元、5 044万元、5 439万元、5 707万元和5 648万元。
2003年,全县完成预算内收入6 128万元,其中农业四税3 396万元,比1986年增长4.68倍,年均增幅10.76%。
2004年,国家在黑龙江省开展免征农业税试点,宝清县农业四税仅实现1 750万元(含农业税尾欠收入1 104万元),全县财政预算内收入实现5 373万元。
2005年,农业税全部免征,农业四税变三税,实现1 015万元。全县完成一般预算收入6 257万元,比1986年增长2.31倍。
1986~2005年宝清县财政预算内收入情况表
表10—1 单位:万元
续表10—1—1 单位: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
1986年,国家和省给予宝清县大量财政补助,主要有转移支付、省专项、工资补助等。当年上级补助收入 2 344万元,其中省专项补助 1 854万元,粮食企业亏损补贴、粮食价差补贴466万元。
1987~1993年,上级补助收入分别是 1 746万元、2 451万元、2 070万元、 2 932万元、2 350万元、1 379万元和2 203万元,其中省专项补助分别是1 548万元、2 095万元、1 935万元、2 815万元、1 991万元、1 180万元和1 846万元。
1994年,分税制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税收返还补助,当年税收返还收入 1 564万元,加上省、市专项补助等,合计上级补助收入4 355万元,占当年财政总收入 7 668万元的5.67%。
1995~1999年,上级补助收入分别是 3 986万元、3 262万元、3 714万元、 3 748万元和6 740万元。其中税收返还分别是1 599万元、1 611万元、1 524万元和 1 591万元;省专项分别是2 069万元、847万元、1 304万元、1 281万元和3 458万元。
2000年,上级补助收入6 711万元,其中税收返还1 593万元,省专项 1 871万元,转移支付补助1 275万元,调资补助1 158万元,农业税减免补助136万元。
2001年以后,上级补助收入逐年增加,当年上级补助收入11 701万元,其中税收返还1 652万元、省专项2 414万元、转移支付补助1 529万元、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助 3 670万元、农业税减免补助801万元。
2002~2004年,累计税收返还补助、专项补助、转移支付补助、工资补贴和其它补助等上级补助收入51 875万元,年平均17 292万元。其中补助最多为2004年22 553万元,占当年县财政总收入30 769万元的73.30%。
2005年,上级补助收入28 494万元,其中税收返还2 631万元,省专项5 895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5 079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 217万元,工资补助 5 314万元,免征农业税转移支付补助5 330万元,产粮大县奖励2 000万元。
(三)预算外收入
1986年,县财政预算外收入1 108.4万元,其中地方财政部门收入 53.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收入148.6万元、国营企业及主管部门收入906.1万元。
199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定》,县政府对预算外资金收入的项目和管理范围作了调整,开始收取乡(镇)自筹统筹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全县财政预算外收入2 06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部门收入15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 043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收入615万元、乡(镇)自筹统筹资金收入260万元。
2005年,县财政预算外收入只有行政事业收费,金额2 046万元。
1986~2005年宝清县财政预算外收入情况表
表10—2 单位:万元
二、财政支出
(一)一般预算支出
1986年,县财政支出实行总额控制、有保有压,实现了收支平衡。一般预算支出 3 880万元。
1987年,以收定支,一般预算支出3 682万元。
1988年,政策性支出新增因素比较多,主要是教育 10%调资、兑现职称工资以及民办教师生活补贴等,超收解决一部分,压缩其它支出安排一部分,一般预算支出4 421万元。
1996年,财政支出增加因素主要是按政策把烤烟特产税价外补贴返还给农民,兑现晋档调资、警衔津贴以及教育增人增支,一般预算支出实现6 498万元。
1999年,在支出的安排上坚持“调整结构,确保重点,压缩一般,加强管理”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证调资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支出的要求,一般预算支出10 909万元。
2000年7月份,财政全额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实行统一发放,一般预算支出11 304万元。
2001年,兑现了普调工资和边远津贴,解决了1996~2000年乡镇拖欠的教师工资和部分乡镇干部工资,解决了离休干部陈欠药费,一般预算支出16 558万元。
2002年,民办教师转干334人纳入财政全额供养范围,一般预算支出18 755万元。
2003年,取消中小学生取暖收费,由财政负担供热支出,一般预算支出20 670万元。
2005年,兑现了两年晋档调资,兑现了科技津贴、女工卫生费及独生子女费提高标准部分,发放了1998年岗位津贴,月人均提高工资标准近 150元;支持企业改制和并轨;新建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支持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支持热网改造和公路建设, 解决了商业、物资、外贸以及乡镇畜牧站、文化站等历史遗留问题。 全年一般预算支出34 365万元。
1986~2005年宝清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3 单位:万元
续表10—3—1 单位:万元
(二)上解支出
1986年,全县年上解支出88万元。
1988年起,宝清县实行上解递增包干办法,上解比例6.28%。当年上解支出220万元。
1991年,实行农业税倒三七上解支出110万元。
1993年,开始实行体制定额上解,每年168万元。
1995~1999年,上解支出分别是 790万元、975万元、1 128万元、1 027万元、997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每年168万元,农业税倒三七上解分别是 184万元、137万元、145万元、636万元、164万元,粮食提价上解分别是283万元、495万元、520万元、22万元、385万元。
2003年起,取消体制上解。当年上解支出893万元,其中粮食提价上解481万元。
2005年,上解支出298万元。
(三)预算外支出
1986年,县财政预算外支出1 159.7万元,其中更新改造支出349.5万元,城市维护支出23.1万元,大修理支出86.1万元,福利支出165.7万元,奖励支出91.9万元,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1万元,事业费支出153.1万元,上缴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21.6万元,其它支出267.6万元。
1996年,全县财政预算外支出1 997万元,其中事业行政经费支出946万元、城市维护支出17万元、乡(镇)统筹支出260万元、其它支出774万元。其它支出中社会保障基金支出 576万元。
2005年,全县财政预算外支出2 046万元,比1986年增长 1.76倍,全部用于行政事业费支出。
1986~2005年宝清县财政预算外支出情况表
表10—4 单位:万元
续表10—4—1 单位:万元
注:其它支出中含专项支出、简易建筑费支出、国营及其主管部门支出、社会保障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