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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五章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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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清县审计工作是由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 3部分组成。县审计局是综合的经济执法部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审计局按照国家审计署确定的“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积极开展金融、商贸、工业交通、农林水、行政事业、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责任等审计,重点审计财政预算资金和国家重点资金、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等。1986~2005年,全县累计审计1 490户,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2 322.48万元,收缴违纪资金69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