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成本调查及成本监审

第五节 成本调查及成本监审



                第五节 成本调查及成本监审
  一、农产品成本调查
  1986年,县物价局成本调查队根据省物价局在全省统一部署的调查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县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3个乡镇、4个村屯,确定12个调查户,对小麦、玉米、大豆、水稻等 4种主要粮食作物作为调查品种,实地对所调查品种的产量、售价、物资费用、人工费用等情况进行生产成本及收益调查,将调查结果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和上报。
  1991~1997年,根据国家对县级调查点进行科学布局的要求,在全县选择了21户作为调查户,调查品种除粮食作物外还增加了烤烟、甜菜两种经济作物。县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对几大作物的成本及收益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并及时准确上报。
  1998年,按省、市物价局的要求和部署,调查品种调整为小麦、大豆、烤烟、甜菜、水稻等作物,同时增加了农户基础数据的预测调查和农户种植意向、存粮情况、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数量及金额等专项调查。在调查任务外,根据宝清实际情况开展了红小豆、白瓜籽的生产成本及收益调查。这两种经济作物由于市场需求量大,虽然价格高但供不应求,经济效益非常可观。通过对全县所有调查品种的成本及收益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后发现,种植红小豆、白瓜籽这两种经济作物的效益比种植大豆、小麦等其他作物的效益要高出许多,并把这一调查结果及时通报给农民,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
  2004年,顺利地实行了新农产品成本调查核算体系的转换工作,全部调查都采用微机汇总,网上上报。同年,全国成本调查网站 (www.npcs.gov.cn)顺利开通,不但为县成本调查队同其他兄弟市、县提供了交流的平台,而且也为物价部门向社会进行服务提供了便捷的信息窗口。
  2005年,根据国家计委“一县三点九户”的调查点布局的要求,宝清县根据实际情况,调查点调整为3个乡(镇)4个村 27个调查户,配4名辅助调查员。在调查的同时利用取得的调查结果,经过整理、分析、加工撰写了14篇调研报告,并将一些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及时上报给业务部门,通报给调查户,为“三农”搞好服务。
  二、价格成本监审
  2003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5号令《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发布后,对政府制定价格中的成本监审行为做了全面具体的明确和规范。《黑龙江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发布后,县物价局派 2名工作人员赴省物价局参加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培训班,培训结束后接受国家计委组织的黑龙江省第一批成本监审工作人员资格认证考试, 获得国家计委颁发的价格成本监审资格证书。同年 9月, 成本监审工作人员参与宝清县城镇供热价格调整工作,同业务部门配合进行供热价格调整前的成本测算及分析论证工作。2005年,宝清县基本形成了成本监审、价格制定、监督检查各负其责而又统一协调的价格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定价行为,完善了价格形成机制,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