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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商标广告管理

第五节 商标广告管理



               第五节 商标广告管理
  一、商标管理
  (一)商品商标注册
  1986年,宝清县白酒厂注册 “宝石河”产品商标,果酒厂注册“彩川”产品商标。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国退民进政策的实施,宝清县原有注册商标发生了经济性质和所有权的转移。1996年,人们对商标注册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注册行动更加自觉。2001年,商标注册企业 5户。2002年,商标注册企业8户。2005年,商标注册企业 29户。但市场上仍有一些未注册商标的商品在流通,未注册商标较多的是一些饮料厂、雪糕厂、面粉厂生产的产品。
             1996~2005年宝清县商标注册情况表
  表10—12



  
  (二)侵权假冒商标查处
  1993年,新 《商标法》实施。到1996年,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7件,立案1件,移交司法机关1件。1997年,加大了 《商标法》的宣传力度,在县电视报上开辟了商标法律知识专栏,全年连载17期。同时,对全县商标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面粉加工企业。检查中发现乡镇的面粉加工企业多数存在产品包装上没有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当即纠正更换了产品包装。全年查处一般商标违法案件21起,罚没款 1 000元。1998年,《商标法》实施15周年,县工商局举办电视讲座1次,举办培训班2次,发放宣传材料 1 500份,增强人们的商标意识。2000年,在检查中查出商标违法案 5件。宝清县映山红东北黑蜂蜜加工厂在申请“映山红”商标注册未获批准情况下,擅自使用“映山红”商标,工商部门依法进行罚款8 000元。2002年,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查处力度,保护企业商标用权。全年执法检查45次,走访企业53户,端掉“黑心棉”加工点1处、无照屠宰户1处、生产假涂料工厂 1处。查处商标侵权案3起,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案1起,罚没款共计21 000元,没收印制模具70个、电机2个、箱箔纸1卷、包装箱570捆和假冒“恒源祥”牌羊毛衫 31件。2005年,检查了全县注册商标企业29家,查处商标侵权案2起,一般商标违法案11起,非法印刷商标案1起,收取罚没款27 500万元。对糖厂、水泥厂、制药厂3家招商引资企业提出警告,指导变更商标注册人。
  (三)知名商标认定
  2000年,宝清县组织11个企业参加双鸭山市组织的全市知名商标评比,宝清县荒原狼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荒原狼”牌大米、成胜复合肥有限公司的“成胜”牌复合肥、老龙背林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老龙背”牌林产品,获全市知名商标称号。
  二、广告管理
  宝清县广告业务起步较晚。1990年,县广播电视局开始在广播电视节目中间插播语言广告和字幕广告;县邮政局在邮政业务中受理广告业务,但当时的广告业务量很有限。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颁布后,宝清县加强了企业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和户外广告的查处。查处违法宣传食品广告1起、药品广告8起、户外广告5起,收取罚没款1 200元。1995年,全县第一家专营广告业务私营企业宝清兴亚广告公司成立。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换发广告经营许可证的通知》,县工商部门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换发了《广告经营许可证》。2000年,宝清县公共交通公司开始在营运的车体上经营广告业务,专营广告业务的深蓝广告公司经工商部门审查后挂牌成立。随着广告业务的不断扩大,县工商部门加大了广告市场的监督管理。全年查处违法案件26起,立案4起,处罚6起,收取罚没款 2 800元。2001年,县工商部门进一步完善广告监测制度,严格执行广告发布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发布违法广告、虚假广告的业户进行查处。审查各类广告50起,查出有问题业户4家,责令更改;查处违法广告14起,收取罚没款5 600元,净化了全县广告市场,保护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2002年,重点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县工商局出台了《宝清县清理整顿特殊商品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广告、药品广告进行了重点查处,全年监听监看广告147条,审批核准发布各类小广告35条,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起,其中立案3起,收取罚没款1 350元,没收各类非法印刷品广告 3 000份。经县工商部门审查同意专营广告业务的华联广告公司成立。2003年,经工商部门审核批准蓝月亮装潢设计室兼营广告业务、金桥广告公司专营广告业务。2004年,按照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对各市县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顿方案》,县工商部门重点查处违规印发、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清理出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1条,其中电视字幕广告12条、图像广告9条,收取罚没款35 000元。2005年,全县有广告经营单位7户,县工商部门重点加强监听监看,严把广告主体“准入关”,坚决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全县广告市场。上半年监听监看广告80条,发现有问题广告6条,审查各类广告包括店堂广告、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 30余件,批准发布22件。查处非法户外广告2起,非法印刷广告15起,没收印刷品广告3 000份,收取罚没款1 000元。下半年,重点检查了农资大市场,审查农资广告业户48户,其中有虚假违法广告7户,收缴违法农药印刷品广告2万余份,收取罚没款 14 000元,净化了农资市场,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