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标准化管理
第四节 标准化管理
第四节 标准化管理
1986年,县计量部门藏有标准资料1万余册,其中国家标准资料6千册。县标准计量局制定白瓜籽、木耳、升运机、拌药机、隔膜泵企业标准5个,审批白瓜种植、黑木耳栽培企业标准2个。结合农业高产技术攻关,建立县、乡、村三级农业标准体系,筹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根据黑龙江省标准计量局要求,成立了机械,轻化工、建筑材料、医药、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粮食等9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聘请99人为各委员会成员。
1988年,根据《黑龙江省工业企业标准化定级升级考核实施细则》,县标准计量局召开标准化定升级动员会议,举办了定级培训班。先后有县浸油厂等 7户企业考核合格,取得标准化定级证书。
1989年,县政府成立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各乡镇、村屯相继成立以科技副乡镇长、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参加的农业标准化实施组,为开展农业标准化提供了组织保证。在实施农作物高产攻关试验中,县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大豆种植综合技术标准》,在3乡20村100户进行试点实验,大豆平均增产8.2%,试点户增收30万元,获得明显增产效果。 12月,佳木斯市技术监督局在宝清召开“合江地区农业标准化现场会”,县技术监督局作了经验介绍。《大豆种植综合技术标准》被佳木斯市农业局采用,发布为佳木斯市农业标准。
1992年,县技术监督局在走访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单位的基础上,制定了《宝清县一九九二年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林、牧、渔标准化提出了具体要求,拓宽了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域。
1995年,县技术监督局向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申报关于建立白瓜籽、红小豆标准化示范区的报告。起草了白瓜籽、红小豆生产技术规程,提供白瓜籽、红小豆生产背景材料。对县内企业执行产品标准进行登记注册。1996年有247个标准进行了注册。
1997年,县技术监督局帮助企业制定雁窝岛白酒、低度营养型白酒、多功能脱粒机、除草机、精量播种机、白瓜子分离机等 8个企业标准。再次向省技术监督局上报建立国家级红小豆、白瓜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申请报告。有180个单位更换了防伪印章。
2001年,县政府印发《宝清县消灭无标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宝清县消灭无标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119家企业183种产品登记备案,为企业查找和提供产品标准295份,提供实验方法、零部件及其它相关标准1 886份,接待咨询服务 600人次,帮助企业制订、修订标准14个,产品标准覆盖率由 74%上升到98%。6月,省专家组检查消灭无标生产工作情况,宝清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以97.3分通过验收。
2003年10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的《有机食品标准化示范区》通过黑龙江省政府立项,国家标准委审批通过。项目期限为3年,项目资金规模为3 800万元。
2004年,县政府召开“国家级 《有机食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 示范区建设正式启动。当年落实有机食品种植面积137公顷,产量4 098吨,实现总产值 1 940.6万元。制订了《白瓜籽(有机)种植生产技术规程》、《宝青红红小豆(有机)种植生产技术规程》,印发示范区技术规范手册600份,编发标准化示范区简报6期。10月,宝清县《甜菜生产加工标准化示范区》通过国家标准委审批立项,列为全国第五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16号公告,公示宝清红小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受理。 7月,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宝清红小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议”,与会专家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对宝清红小豆的历史渊源、质量特色、特色与地域的关联性等进行认真审查和讨论后予以通过。7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107号公告,宣布宝清大白板南瓜籽、挠力河毛葱受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1月,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县局下达了制定 《毛葱》、《毛葱生产技术规程》、《月见草生产技术规程》3个黑龙江省地方标准任务书。12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191号公告,批准对宝清红小豆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是年,国家第五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宝清县《甜菜生产加工标准化示范区》,由承担单位宝清通胜糖厂正式启动。年底,全县馆藏国家标准18 432个,行业标准 4 971个,其中与本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各类标准7 26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