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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统一代码标识和条码

第七节 统一代码标识和条码



               第七节 统一代码标识和条码
  1993年,国家颁布《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管理办法(试行)》后,县技术监督局与宝清县人民银行联合转发了国家技术监督局、县人民银行《关于在账户管理中实施查验全国统一代码证书的通知》,强调代码证书的应用具体措施。为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办理代码证书 9户。1994年,建立统一代码数据库,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党政机关办理并发放代码证书 622户。1995年,县技术监督局派人去国家局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为宝清县制药厂办理了全县第一宗条形码 业务。1998年,发放代码证书323户。更换286型微机为586型;同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微机联网一次调试成功,数据收集、录入准确,代码证书打印质量达标。1999年,重点贯彻《黑龙江省信息技术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使组织机构代码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01年,发放代码证书669户。2005年,有 35个单位成为中国条码协会会员,获取了148个产品的条形码使用权, 用于林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制酒业、农机制造业等各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