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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九章 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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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2005年期间,宝清县进行了 6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11次矿产资源调查。全县开荒40 420公顷,其中县属开荒 25 266.7公顷。改造利用废弃地394.0公顷,实现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进行了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对全县城乡土地进行了分等定级,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全县的土地进行地籍管理、地权管理和土地利用管理,对金矿的开采进行监督管理,对国土资源进行执法监察。
  2005年末,宝清县境内土地总面积为1 000 12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372 118.5公顷,比1986年增加65 623.4公顷;林地面积412 239.8公顷,比1986年增加 35 714.1公顷;牧草地面积为20 704.5公顷,比1986年增加2 398.5公顷;未利用土地面积 84 171.4公顷,比1986年减少 135 991.6公顷。在全县土地总面积中,县属土地面积为 384 473.1公顷,比1986年增加3 491.2公顷;农垦系统土地面积为406 074.9公顷,比1986年减少14 324.8公顷;森工系统土地面积为209 579公顷,比1986年增加10 833.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