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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党组

第三节 党组



                 第三节 党  组
  1986年,宝清县委按照党章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它非党组织领导机关设立党组的要求,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检察院、县法院等 5个单位设立党组。1995年 9月,县国税局和地税局分别设立党组。1998年,县工商局设立党组。1999年,县技术监督局设立党组。2001年,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党组。2005年,县国土资源局设立党组。年末,全县共有11个单位设立党组,即: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
       1986~2005年中共宝清县委直属部门、基层党委主要领导名录
  表:11—3



  续表11—3—1



  续表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