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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改革开放 富民强县

第二节 改革开放 富民强县



                第二节 改革开放 富民强县
  1986年 9月,县委九届一次全委会提出了全党动员、振兴宝清、造福人民的工作任务。实施改革开放、富民强县战略,使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1988年9月14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贯彻《企业法》,实行企业改革。确定厂长的中心地位,积极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大胆地把乡镇企业机制引入到国营企业中来,积极地推行企业兼并,进行“特殊企业”改革试点。1990年1月 10日,县委召开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研究和部署全县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明确抓好 3项工作:一是深化农村改革,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力争农业生产上新台阶;二是以改革为动力,以挖潜增效为中心,保持工业生产稳定发展;三是以开展节流为重点,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1994年4月 28日,县委县政府审定下发了《宝清县县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基础。年底,有18家地方工业企业进行了产权改革的尝试。1996年6月,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宝清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同年 11月,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在全县铺开,年底结束。2001年 2月,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宝清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6月,全县4镇6乡机构改革工作结束。2005年3月 24日,县委召开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加快振兴宝清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快招商引联步伐,推动对外开放战略升级;二是深入实施项目立县战略,积极培育工业经济新高地;三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稳步推进农业和农村工作;四是扩大民营经济,加速经济主体多元化进程;五是提升第二产业比重,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六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统筹发展功能;七是打造环境品牌,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八是坚持以民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