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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86年,第二届县纪委有委员13人,常委6人;机关内设检查室、审理室、信访室、 研究室、 办公室,工作人员15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10人。1987年2月,县委在全县30个较大的党委中建立了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备专职纪检干部66人。1989年,第三届县纪委有委员17人,常委7人。1993年4月,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县纪委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第四届县纪委有委员17人,常委9人;委员会机关内设8室,增加了检查二室和党风室、执法室。1998年,第五届县纪委有委员15人,常委7人;委员会机关内设 10个室办,增加了检查三室和纠风办。2003年,第六届县纪委有委员15名,常委7人;委员会机关内设 11个室办组,取消了检查三室,增设了宣教室和专案组,各机构规格均为科级,工作人员增加到29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17人。2005年,县纪检委机关内设检查一室、检查二室、审理室、信访室、执法室、纠风办、党风室、研究室、宣教室、专案室、办公室等11个室办,工作人员29人;10个乡镇纪委共有纪检监察干部13 人,19个县直纪委(纪检组)共有纪检监察干部20人。
         1986~2005年中共宝清县纪委书记、副书记任职情况表
  表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