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申诉与信访
第四节 申诉与信访
第四节 申诉与信访
1986年,县纪委建立信访责任分工制度、信访责任追究制度、信访督办反馈制度、信访协调制度、信访办事公开制度、纪委常委接待日制度等,当年接待处理案件 240件。1987~1998年,加强纵向网络建设,实行“三包三联”,即“包乡联村”——县纪委常委分片包乡,联系重点村;“包村联户”——乡(镇)主要领导分片包村,联系重点户;“包户联人”——村党支部成员分片包户,联系重点人,形成以县纪检监察机关为中枢,乡(镇)信访组织为纽带,村级信访组织为基础的上下贯通、反应灵敏的信访工作网络,这一时期较好地处理了群众申诉上访案件 2 937件。1999~2004年,加大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农村行政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联系,成立信访联络协调组织,每月集中一次,通报信访情况,处理信访问题,提高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的效率。共接待处理案件 695件。2005年,县纪委信访工作实现无积案、无上访老户、无进京访“三无”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