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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对台工作

第三节 对台工作



                 第三节 对台工作
  1986年,宝清县有台属71户291人。1987~1989年,先后有4人赴台省亲,有台胞18人次到宝清县看望亲友。宝清县及时做好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和归后回访工作。1991年,成立中共宝清县委对台办公室、宝清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台办),对外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宝清县对台工作认真执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做好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号召台属每年向海外亲属发一封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改革开放形势,让台胞及时了解祖国对台胞、 台属的关怀和家乡的变化,增强台胞对祖国的认同感;积极为台属办实事,为3名生活困难的台属解决子女就业、生活补助问题,把党和政府对台属、台胞的关怀落到实处。2004年 7月,县台办荣获市级对台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县统战部与县政协联合深入各乡镇村调查摸底,掌握全县“三胞”(港、澳、台)情况,并召开了三胞座谈会,为招商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