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侨联工作
第四节 侨联工作
第四节 侨联工作
1986年,宝清县有归侨侨眷176户 782人。1993年6月,召开宝清县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 118人,会议通过执行《全国侨联会议章程》的决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侨联常务委员会委员 11人,选举侨联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2002年11月,在全县遭受特大雪灾之后,县侨联领导陪同省侨联主席黄曼珍一行走访归侨、侨眷,并为 5户特困归侨、侨眷送去了慰问金。2005年,宝清县侨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方针、政策,关心、帮扶特困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先后为归侨侨眷解决生产生活资金7万元、化肥 2.5吨,落实侨务政策7件,使侨联真正成为归侨、侨眷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