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与设施
第一节 机构与设施
第一节 机构与设施
一、机 构
1986年,县委党校设校长1人,由县委书记兼任;设常务副校长1人,同时兼任党总支书记;设业务和后勤副校长各 1人;党校机构有教务处、办公室、总务处、政治教研室、文史教研室、图书资料室,学校编制30人。此机构延续至2005年。
二、设 施
1986年,县委党校位于通达街西端,办学条件基本满足教学要求。2000年 9月,由于教学楼年久失修,鉴定为危楼,无法使用。县委决定修建新校舍,将原校舍及用地整体出售。党校先后在宝清技工校和生资大厦借住办公。 2004年 10月,新校舍破土动工。2005年,新校舍竣工并投入使用。县委党校新校舍位于宝清镇建设街西端,县第二高中道北,校园占地面积4 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 20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主体建筑为4层,包括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室1间、大小报告厅2间、多媒体远程语音教室2间、资料阅览室 2间、健身房1间、宿舍18间80个床位、容纳百人就餐食堂1间、车库3间,达到了县区级一类党校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