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学校团队工作 第三节 学校团队工作
一、学校共青团工作
1986年,团县委加大对学校共青团工作的管理力度,会同县教育局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当年,在县城5所中学建有团委的基础上,在全县 16个乡镇中学先后建立了团委,配备了团委班子。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在学校开展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努力营造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同年,各校团委分别组织18岁成人宣誓仪式活动,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主人翁责任感,坚定他们的社会主义信念。1987年 3月,成立宝清县青少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宝清县青少年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通知》,在学校团员青年中开展法律知识教育。1988年 3月20日,举行中学生社会实践营开营仪式,团县委领导向全县18个分营授营旗。同时,建立各种课外、校外实践活动小组 406个。1990年,佳木斯团市委在宝清县召开中学生实践活动现场会,团县委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宝清县被团省委评为“全省中学生实践教育活动示范县”。1992年,社会实践示范学校及基地建设形成网络,职业高中成为全县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示范单位。1995年,建立中学生团校 19所,4 000名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撰写征文近千篇,为青年学生提供认识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2000年,在县检察院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2002年,在团省委组织的“现代希望园丁奖”评选活动中,夹信子镇五丰小学教师杨淑荣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教师,并得到亿阳集团赞助的 6 000元的奖金。2005年,团县委协同县司法局成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为进一步维护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护。在学校通过举办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
二、学校少先队工作
(一)辅导员队伍建设
1986年,全县共有少先队员23 000人,占少儿总数的86%,少先大队90个,少先中队680个,辅导员345人。1987年,配齐配全全县大队、中队辅导员,并举办辅导员培训班,有120名辅导员参加了培训,其中有 100名辅导员取得全国辅导员进修学校的结业证书或省级岗位合格证书。1992年,各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78名,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少先队组织领导体系。1993年,举办全县辅导员培训班2期,培训辅导员90余人次。1997年 12月,组织全县所有的总队、大队、中队辅导员参加全县少先队辅导员任职资格考试,有 130名辅导员获得少先队辅导员任职资格。2005年底,全县有少先大队97个、中队784个,符合年龄要求的少儿都参加了少先队。全县148名辅导员通过任职资格考试,大队辅导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主要活动
1986年,团县委以爱国主义为主线,以素质教育为目标,以实践教育为途径,开展“争做祖国好少年”主题活动。 1990年,全县各校开展学赖宁活动, 团县委获得全国少工委授予的“学赖宁活动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1994年,团县委积极推进“雏鹰假日小队”活动, 本着“学习一点、实践一点”的精神,以少先队员为重点,以学校、企事业单位、村屯为载体,引导少年儿童走向社会参与实践,结合实际进行社区服务。2000年,在全县少先队中开展“我是小发明家”主题实践活动,活动中共收到作品1 008件,评出获奖者390人。同年 5月,全县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了“新世纪我能行”科技夏令营活动,帮助少年儿童从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和大自然等各个方面,寻找一个岗位,扮演一个角色,获得一种感受,明白一个道理,养成一种品质,学会一种本领。2001年 4月,团县委组织县直各小学学生在清明节到珍宝岛烈士陵园进行“祭扫陵园、缅怀烈士、树立爱国主义信念”活动,使广大少年儿童懂得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同年,在县城7所小学的少先队员中开展了“收集废纸,捐资助学”行动,使320名濒临失学的少年儿童得到救助。全县共建立服务点30余处,成立各类小队 110支。2002年,县城 7所小学的少先队员与小城子乡梨北村小学少先队员开展“手拉手”活动。在为期两天的活动中,同学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增进了友谊,体验了生活。2005年,在全县各小学校少先队员中开展“当一天工人”、“当一天农民”、“军营一日”等角色体验活动,使他们了解各行各业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体验各种社会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
1990年,宝清团县委被全国少工委评为“学赖宁活动红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