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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建设

第一节 组织建设



                 第一节 组织建设
  一、妇女代表大会
  1988年9月29日,宝清县召开第十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51人,列席12人。县委书记郑广海到会讲话,陈宝珍作题为《组织妇女投身改革,为振兴宝清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宝清县第十二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11人、主任 1人、副主任2人。
  二、组织机构
  1986年,县妇联机关定编6人,设有主任1人、副主任 2人;内设宣传部、组织部、生产部、办公室、少儿部、维权部。乡镇妇联16个,村妇代会197个,各设主任1人。1990年,县妇联主任改称妇联主席。1996年11月28日,县政府按上级要求成立宝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同时成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妇联,配备专职主任1名(副科级)。2001年10月,县内机构改革后,县妇联行政编制 5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领导职数为主席1名、副主席2名,办公室与宣传部、生产部与组织部合署办公,权益部、少儿部划归妇儿工委办公室。2005年,县妇联共有编制6名,有主席1人、副主席 1人,内设机构没有变化。全县设17个县直妇委会、10个乡镇妇女联合会,145个村妇代会各设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