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办理代表建议和群众信访案件 第二节 办理代表建议和群众信访案件
一、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重视县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每年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驻会委员,带领县人大机关干部组成若干小组,分别到各乡镇走访县人大代表,征求对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法院和检察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经过综合汇总,转给“一府两院”具体办理和落实。1990年,县人大召开大会之前,组织人大常委和机关干部到各部门检查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深入乡镇走访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在召开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上,由县政府县长、副县长按分管战线面对面向代表们答复议案办理情况。此做法以后一直沿用。对县人大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归纳整理分类,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受理单位一般在 3个月内办理完毕,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之代表,答复提案人,并在人大常委会备案。1986年,县人大常委会收到代表议案45件,完成45件。1993年,农民代表提出解决糖厂卖甜菜打白条议案,政府专门立会研究解决办法,年底就兑现了农民甜菜款。1998年,教育界代表提出建立第二高中议案,县政府认真对待,并决定开工建设。1999年初,县人大常委会转给县“一府两院”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9件(条),截止 6月19日,全部向代表进行答复和说明。县直代表和凉水乡县代表提出建议县政府拿出招商引资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宽松政策问题。当年 4月,县委、县政府成立县招商局,并制定下发了《宝清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文件,为招商引资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青原镇县代表提出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问题。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宝清县依法行政实施办法》,并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考试,为合格者颁发行政执法证书,随时抽查,进行执法监督。2000年,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86件(条)。其中县直代表提出的殡仪馆收费项目多、费用高问题,小城子乡县代表提出的各级教育部门不要向学校摊派各种物资问题,十八里乡县代表提出的县电视台在电视节目中增加农业种植技术、市场信息问题等85件(条),均按代表要求办理完毕。2001年,县直代表建议县政府加强监督检查,使医院药价、服务收费符合规定标准。县政府对这一社会焦点问题十分重视,要求各医疗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坚决取消开单子拿提成的做法,对少数病种实行最高限价公示制,降低了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的费用。2003年,社区代表提出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生活困难议案,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多方筹集资金,实行了居民最低收入保障制度。2005年,县人大十四届六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3件(条),其中县政府22件(条),县检察院 1件(条)。县政府和县检察院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逐件(条)分别答复代表本人。
1986~2005年宝清县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情况表
表13—5 单位:件(条)
二、处理群众信访案件
1986年,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负责接待并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于人民群众向人大常委会反映的“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问题,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等来信、来访问题,县人大常委都热情接待,及时转办,定期催办,认真答复。对于一些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上访案件,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一府两院”的有关人员听取汇报,提出具体办理意见,督促其迅速办理。当年接待来信来访74件,妥善解决73件。1990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处理群众信访案件中,追究和纠正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对重大疑难事件及时提交主任会议研究,作出由“一府两院”予以解决的决议。县人大领导亲自督办, 不推不拖,要求相关部门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当年来信来访61件,处理解决 59件。1999年,县人大常委会加大了信访工作的力度,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全年接待受理人民来信来访 151件,针对信访案件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转办、交办和自办的形式,妥善解决信访人的实际问题,息诉息访的有 26件。当年,完成省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1件,完成市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 2件。解决了一些“上访难”、“解决难”的问题,密切了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2000年,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加强了对个案监督追踪。全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8件,办理135件,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电网改造过程中群众反映收费不合理的问题。息诉息访的52件,完成省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2件,完成市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12件。2001年11月 30日,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上,宝清县人大常委会作了题为《领导重视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关键》的典型发言;同年,宝清县人大信访工作受全国人大信访局表彰奖励。2003年,县人大常委会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88份,得到妥善处理的达 95%以上。对尖山子乡联合村农民非法占用草原等执行难案件、学生家长反映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苗圃街20多户居民反映的居民区排水不畅等问题,常委会责成有关部门依法认真办理,使这些问题均得到了及时解决。2004年,县人大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制订了《宝清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合接访办法》。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87件(次),其中集体访 16批次,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农村陈欠及土地纠纷问题。
1986~2005年宝清县人大常委会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统计表
表13—6 单位: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