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调查 检查 视察
第三节 调查 检查 视察
第三节 调查 检查 视察
1986年,县人大常委会有计划的组织代表开展三查(察)活动,每次活动前与有关部门协商,按方案进行,通过三查(察)活动,推动了一府两院工作,也为人大常委会确定议题和审议决定大事提供了依据。同年春,根据群众反映和要求,县人大组织了物价计量检查活动,对商、粮、供所属的15个基层单位和农贸、轻工 2个市场进行了检查。通过这次检查,对端正一些企业的服务方向、稳定县内物价和加强计量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1987~1990年,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65次调查、检查、视察活动。以企业污水处理、城内污水排放、噪音空气污染、生态建设等为重点,对县政府执行《环保法》情况进行检查;以交通、消防、教育、煤矿、食品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为重点,对政府执行相关法律情况进行检查;适时开展对办理代表议案工作、刑事审判工作、监所管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和视察活动。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相关部门的工作随时进行检查,先后撰写了《关于我县地方病防治情况的调查报告》和《关于企业法贯彻情况检查报告》等报告12份,发挥国家权利机关的作用。1991年,全县发生洪涝灾害,县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多次深入七星河、建平等重灾区视察抗灾自救情况,为尽快恢复灾区人民生产生活提出建议。当年,撰写了《关于小麦黑穗病防治情况检查报告》和《关于1991年县政府为群众办理十件实事完成情况的检查报告》等报告 5份。1992~2003年,县人大先后组织代表对文明村镇进行视察;组织和参与了对《经济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对教育体制改革、城乡职工教育、扶贫工作等项三查(察)活动共87次。同时对政府文化市场管理和“四五”普法及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和视察。2004年 4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和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县的农资产品(包括化肥、农药、种子)价格和医院的药品价格进行了大检查,并在常委会上做出了审议意见。当年,撰写出《对全县退耕还林视察报告》和《重点经济建设项目进行情况的视察报告》等报告6份。2005年 12月,针对群众反响较大的县热电厂锅炉发生事故,严重影响供热效果一事,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县人大常委及部分代表到热电厂进行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同年,配合省、市人大完成《统计法》、农村义务教育等10项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受到了省、市人大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