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务公开
第二节 政务公开
第二节 政务公开
一、县级机关政务公开
宝清县县级机关政务公开从1997年起步,县委牵头部门是县纪委,政府推进部门是县政府办公室。1998年,宝清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县政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县直各部门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形成了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下发了《宝清县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1999年,县政府制定了政务公开奖惩办法,经严格考核,全县有47个县直机关单位因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有 8个单位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10名党员干部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对抓政务公开工作不认真、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1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和组织调整。当年,县委、县政府还集中组织县直单位50余人到佳木佳市和集贤县学习政务公开经验,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运行。2000年,县政府首先规范了公开内容,侧重于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党群干群关系的结合点、县委和县政府决策的难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最容易引发矛盾、滋生腐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建设、财政、水务、物价、民政等21个县直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与基层及人民群众接触密切的窗口单位管人、管钱、管物部门的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对个别内容进行了调整,提高了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次规范公开形式,对省、市政府确定的县级政府政务公开的政府的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等 8项工作均通过悬挂公示板、电视台系列报导、发布公告、向人大和政协会议汇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政府机关内部事项,如财务收支、评优、提干、福利待遇等,通过全体干部会议、公告、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县直各单位采用政务公开栏、揭示板、岗位监督台、会议公布等形式进行公开。同时,还通过热线电话、举报箱、发征求意见信、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下发文件、发布公告、县长信访接待日、县长信访接待电话等形式,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01~2002年,县委、县政府建立“二级双线”监督模式,形成了县政府机关和县直各部门二级监督层,通过政府机关和县直部门两条线运行。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实施自上而下的监督,基层纪检、工会实施横向监督,财政、经管、审计部门侧重抓经济财务的监督。为保证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作用,县委县政府还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由县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对县直各单位进行抽查,年底全面检查,对政务公开达不到标准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曝光,并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责令其认真整顿。为有效实施群众监督,建立了由农民、职工、离退休干部、个体私营经济法人代表、乡镇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全县共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80人,每月召开一次监督员会议,听取情况,征求意见。全县共收到来自监督员的监督意见 100多条,全部得到了及时整改。2003年,为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县政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定六项制度,即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无偿代办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同时,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各部门六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问题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信访案件,通过复查办进行复查、办结,全年共处理复查案件 16件,办结率达95%。2004年,县政府对有些工作没有条件同步监督的,采取跟踪问效、听取反馈意见的办法,努力为群众拓宽投诉渠道,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水平。同年 3月,宝清县开办行风热线,全年共接听群众反映问题389件,按时办结372件,提高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意识。2005年初,县政府先后制定了《宝清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县政府政务公开推进办公室,全面推进机关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年底,重新组建了县政府信息中心,投资15万元在县政府一楼大厅设立电子政务公开大屏幕,将县政府需要公开的各类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设立公示专栏和电视台、电台每日新闻等方式公开政务事项,减少暗箱操作,增强民主监督,全县政务公开率达100%。
二、乡镇政务公开
1998年,宝清县的乡镇政务公开工作随着县级机关政务公开而展开。年初,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年度乡镇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民政局牵头与各乡镇民政办签订了政务公开责任状。年末县民政局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方式对乡镇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1999~2000年,乡镇政务公开逐步规范化。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凡是直接涉及群众关心的民主权利、切身利益的事项,尤其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并结合实际明确要求,对乡镇机关和基层站、办、所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干部聘用和工程发包等14个方面共55个项目全部实行公开。二是规范公开时限,乡镇政务公开日统一为每年的2月1日和7月 31日,对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及有关决议、决定等按月按季或随时公开。三是规范公开形式,主要以图板、表簿等形式进行公开,同时利用会议、广播、明白卡等方式进行辅助公开。全县17个乡镇都设立了“民心价格工程”永久性公示板。2001~2004年,各乡镇先后完善了政务公开责任制度,明确了第一责任人、牵头部门的职责和监督部门的责任,完善了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各乡镇及基层站、办、所,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后及时公开。各乡镇及站、办、所共召开集体讨论会20余次,商讨决定了 9个方面的重要事项,避免了“一言堂”现象的发生。坚持定期审计制度,对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和决算、政府部门管理的各类基金、资金的收支情况,定期依法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布。通过开展对财政预算决算的定期审计,发现各乡镇在财政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15个问题,全部得到纠正。坚持群众评议制度,定期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评议乡镇干部,评议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站、办、所的工作,实行群众评议末位诫勉制度,有4个乡镇的10名工作人员被诫勉谈话,3名工作人员被组织调整。2005年,全县从强化监管入手,深入开展组织、社会和群众监管,防止和遏制半公开、假公开等现象。在所有乡镇都设立了群众办事明白程序板、领导联系台、回音壁或反馈栏、政务公开意见箱和乡镇长热线电话,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评议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政务公开意见箱收到群众来信112封,乡镇长接听群众举报电话235次,群众来信举报涉及农村土地、农村干部、财务管理等14个方面的问题258个,解决问题210个,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