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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民防空

第五节 人民防空



                 第五节 人民防空
  一、专业队伍
  1986年,宝清县人防办成立了人防业务学习小组,设组长1人,辅导员1人。根据佳木斯市人防办要求,全年培训人防干部13人,达到“六会”(会画、会写、会传、会读、会记、会算),熟知业务,提高了人防干部业务水平。1987年,人防办在城镇组建了由 180人组成的防空专业队伍,进行全面整组。在思想教育基础上,按国家训练大纲要求,进行人防专业训练。1993年,根据双鸭山市人防办部署,重点抓了防化、通信、医疗救护3个专业队伍的训练,训练干部4人,队员19人。经市人防办考核,宝清专业队伍具有快速出动能力、紧急救援能力与协同作战能力。符合上级要求标准。1996年 4月,县人防办主任参加了省人防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2004年,县人防办主任参加省人防办举办的普法学习班,经考核后发给执法检查证。2005年,县成立了人防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行政执法考核目标。同年,县人防办按年青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对人防专业队伍进行调整和组织编成,确保平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战时执行人防工作任务。
           2005年宝清县人民防空专业队编成及任务表
  表16—3



  
  二、人防教育
  1986年,根据佳木斯市委、市政府(1986)18号文件精神,宝清县成立了学习、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条例》(简称条例)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分别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和宣传部、人武部领导担任。全县城镇各党委、企事业、学校和居民委党支部,层层建立了领导小组,配备专兼人员具体负责《条例》的贯彻落实。1987年,在城镇28个党委所属的242个党支部、8个街道办事处、28个居民委、15所学校的干部、职工、学生和居民中开展学习、宣传《条例》。全县应受教育人数35 004人,实际受教育人数 34 736人,普及面占应受教育人数的99%,被佳木斯市政府评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先进县,全区排列第一名。1989年10月,成立了宝清县人防教育领导小组,基层各党委、党支部都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按市委宣传部和市人防办编写的《国防教育宣传讲话材料》分层次开展宣传和学习。干部每周安排一个学习日,工人利用班前班后会,街道居民由居民委结合街道活动进行学习和教育。同年,在县城设立一部防空警报器,不定期进行防空演习,提高居民的防空意识。1990年,宝清县人防办自编了《国防教育提纲》,下发到全县各基层党委、党支部,后被佳木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刷成册,发至全市各县(市)区。1995年,对全县 205个村分两批进行国防教育,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战备观念。1997年1月1日《人民防空法》公布实施后,每年1月1日为宣传《人民防空法》宣传日,宝清县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活动。2000年,在全县范围开展“三防”知识教育,将“三防”知识纳入单位和学校考核计划之中,健全了学校“三防知识”教学管理制度。县人防办与学校共同组织培训 298名“三防”教育专兼职教师。在宝清一中等学校还举办了中学生“三防”知识书画展。2005年,全县开设“三防”知识教育课的班级 442个,受教育学生23 200人,受教育率100%,成绩优良率达88%,及格率98%。
  三、人防工程
  1986年,全县有人民防空城防工程15个,建筑面积3 324平方米。坑道2 966延长米,野战工事4 500延长米,地道828延长米,隐蔽部2 496平方米,构筑暗堡4个。1987~2004年,由于国际形势缓和,人防工程建设没有大的动作。2005年,有后方基地山洞毛洞219.38延长米,其中一号洞口结合基本建设建成 300平方米小二楼,作为县委县政府预备指挥部;二号洞口被覆40延长米,有钢筋混凝土结构战备档案库房 8间。十八里乡庆兰村西南侧小山坑道已打通,全长334延长米。尚未打通的山洞有万金山卡口子山洞2个洞口、马鞍山2个洞口、水楼山3个洞口、元宝山2个洞口、扁担山2个洞口,这些洞口均已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