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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  构
  1986年,宝清县公安局内设秘书科、政工科、纪检、信访科、政保科、内保科、治安科、刑侦科、技术科,下设看守所、收审所、自行车管理所和宝清镇镇东、镇西派出所与其它15个乡(镇)派出所;全局编制162名,其中局机关直属单位88人、基层乡镇派出所74人。1987年3月,宝清县交通局交通安全监理站的交通安全业务划归县公安局, 组建交通警察大队(简称县交警队)。1989年12月,成立治安巡逻警察大队。1990年5月,增设户政科、法制科。1993年 8月,设第二看守所。1994年 6月,设经济侦察科。1995年,信访科更名为控告申诉科;撤销刑侦科,成立宝清县刑事警察大队。1997年,设警务督察队,撤销收审所,公安局增编 55人。1998年3月,设监所管理科、计算机网络通讯科(以下简称计通科);7月,“110”指挥中心正式运行。同年,交警队增编15人。1999年,成立工商市场民警队。2001年 4月,撤销经济侦察科,成立经济侦察大队,并加挂禁毒大队牌子。2003年,调整公安局机构设置。县公安局设局长、政委、专职副书记、纪检书记各1名,副局长4名;内设 7个部门,其中保留秘书科、户政科、控告申诉科、监管科等 4个科,增设监察科,政工科改称政治处,法制科改称法制办;局直属部门调整为18个,其中保留原有的公安交警大队、经济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禁毒大队、警务督察大队、 110指挥中心、治安巡逻警察大队、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第二巡逻警察大队、工商市场民警队、自行车管理所等 12个队所;5个科更名为大队,即政保科改称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内保科改称经济文化保卫大队、治安科改称治安管理大队、计通科改称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技术科改称刑事技术大队,新增设煤炭治安民警队;直属派出所调整为17个,即镇东、镇西、南顺、北兴、七星泡、七星河、龙头、朝阳、尖山子、小城子、夹信子、万金山、青原、凉水、富山、龙头桥水库、七星河湿地派出所。2004年5月,撤销治安巡逻警察大队;9月,撤销第二看守所。2005年1月,撤销自行车管理所,全局干警287人。 



             2004年竣工的宝清县公安局办公大楼
         1986~2005年宝清县公安局历任局长、政治委员一览表
  表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