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 构
1986年,县检察院内设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秘书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等6个科室(科级);人员编制28人,设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检察员6人、助理检察员4人、书记员 14人。1987年,审查批捕科更名为刑事检察一科,审查起诉科更名为刑事检察二科。1990年,经济检察科更名为贪污贿赂检察科。设派驻农业检察室、派驻税务检察室、派驻供销合作社检察室。1993年,设民事行政检察科。1994年,设派驻七星泡镇检察室、派驻青原镇检察室、派驻夹信乡检察室、派驻烟草公司检察室。1995年,设监所检察科。1996年,贪污贿赂检察科更名为反贪污贿赂局。 1997年,设政工科、技术科、举报中心(与控申科两块牌子,一个机构),秘书科更名为办公室, 撤销派驻县农业、税务、供销合作社、七星泡镇、青原镇、夹信子乡、烟草公司等7个检察室。1998年,法纪检察科更名为法纪检察局。2003年,设职务犯罪预防科,刑事检察一科更名为侦查监督科,刑事检察二科更名为公诉科,法纪检察局更名为渎职侵权侦查局。同年,渎职侵权侦查局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2005年,县检察院内设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技术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政工科和办公室等11个科室。共有干警46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5人、检察员25人、助理检察员4人、书记员9人、法警2人。
2004年12月,县检察院办公大楼竣工交付使用
1986~2005年宝清县人民检察院历任检察长一览表
表16—11